功能主治:滋补肝肾,润肺明目。用于头目眩晕,虚损久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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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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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大有药业扬州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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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1149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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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补肝肾,润肺明目。用于头目眩晕,虚损久咳。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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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15克,一日2次。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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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外感发热者忌服。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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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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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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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滋补肝肾,润肺明目。用于头目眩晕,虚损久咳。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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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糖尿病患者慎用。2.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3.本品应餐后服用。4.服用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加重者,应到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