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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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玻璃酸钠。 |
本品每片含醋酸地塞米松0.3毫克。辅料:糊精、卡波姆、硬脂酸镁、维生素B2、二氧化钛、柠檬黄、聚丙烯酸树脂、邻苯二甲酸二乙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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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苏州工业园区天龙制药有限公司 |
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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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045 |
国药准字H199913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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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
用于非感染性口腔黏膜溃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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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本品不能作为治疗使用,青光眼或眼部有剧痛感者,禁用本品。3.包装开启后应在一月内用完,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关闭容器。如出现浑浊,停止使用。 |
贴于患处。一次1片,一日总量不超过3片,连用不得超过一周。洗净手指后粘少许唾液粘起黄色面,将白色层贴于患处,并清压10-15秒,使其粘牢,不须取出,直至全部融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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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发现。 |
严重高血压、糖尿病、胃和十二指肠溃疡、骨质疏松症,有神经病史,癫痫病史,青光眼等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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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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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
用于非感染性口腔黏膜溃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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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症:有时可能会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出现上述症状应停药。2.有时可能会出现搔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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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玻璃酸钠滴眼液不能作为治疗使用,青光眼或眼部有剧痛感者,禁用本品。3.包装开启后应在一月内用完,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关闭容器。如出现浑浊,停止使用。 |
1.本品仅限口腔使用;2.本品不宜长期使用,连用7日后症状未缓解,应停药就医;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慎用;4.本品在口腔内缓慢融化后可咽下;5.如使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运动员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