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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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玻璃酸钠。 |
加替沙星。化学名称:1-环丙基-6-氟-1,4-二氢-8-甲氧基-7-(3-甲基-1-哌嗪基)-4-氧代-3-喹啉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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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苏州工业园区天龙制药有限公司 |
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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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045 |
国药准字H2011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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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
细菌性结膜炎、细菌性角膜炎、沙眼、眼睑炎、泪囊炎、眼睑皮肤炎、睑板腺炎、角膜溃疡、细菌性眼内炎、术后眼部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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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本品不能作为治疗使用,青光眼或眼部有剧痛感者,禁用本品。3.包装开启后应在一月内用完,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关闭容器。如出现浑浊,停止使用。 |
成人及儿童患者,每次12滴,每日34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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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发现。 |
滴眼液可能引起眼部不适、刺激感、红肿、瘙痒、过敏反应等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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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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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
细菌性结膜炎、细菌性角膜炎、沙眼、眼睑炎、泪囊炎、眼睑皮肤炎、睑板腺炎、角膜溃疡、细菌性眼内炎、术后眼部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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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症:有时可能会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出现上述症状应停药。2.有时可能会出现搔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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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玻璃酸钠滴眼液不能作为治疗使用,青光眼或眼部有剧痛感者,禁用本品。3.包装开启后应在一月内用完,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关闭容器。如出现浑浊,停止使用。 |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生指导使用;2. 避免与眼睛接触;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5. 儿童使用需在成人监护下;6. 使用后如出现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