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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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玻璃酸钠。 |
活性成分:地夸磷索钠 化学名称:P1,P4-二(5-尿苷基)四磷酸酯四钠 分子式:C18H22N4Na4O23P4 分子量:878.23 辅料:磷酸氢钠水合物、氯化钠、氯化钾、稀盐酸、氢氧化钠、苯扎氯铵(每1ml中含苯扎氯铵0.07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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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苏州工业园区天龙制药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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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045 |
国药准字J2018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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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
干眼症、角膜炎、结膜炎、角膜损伤、角膜手术后、翼状胬肉手术后、激光屈光手术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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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本品不能作为治疗使用,青光眼或眼部有剧痛感者,禁用本品。3.包装开启后应在一月内用完,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关闭容器。如出现浑浊,停止使用。 |
成人和儿童每次1滴,一日5次,间隔约3小时滴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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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发现。 |
滴眼液可能引起眼部不适、红肿、瘙痒、刺激感等轻微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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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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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
干眼症、角膜炎、结膜炎、角膜损伤、角膜手术后、翼状胬肉手术后、激光屈光手术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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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症:有时可能会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出现上述症状应停药。2.有时可能会出现搔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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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玻璃酸钠滴眼液不能作为治疗使用,青光眼或眼部有剧痛感者,禁用本品。3.包装开启后应在一月内用完,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关闭容器。如出现浑浊,停止使用。 |
成人和儿童每次1滴,一日5次,间隔约3小时滴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