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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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玻璃酸钠。 |
该产品由喷雾器和喷雾剂组成,喷雾剂由天然海盐和纯化水配制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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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苏州工业园区天龙制药有限公司 |
陕西仁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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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045 |
陕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264008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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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
过敏性鼻炎、鼻塞、鼻痒、流涕、鼻干燥、鼻出血、鼻窦炎、上呼吸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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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本品不能作为治疗使用,青光眼或眼部有剧痛感者,禁用本品。3.包装开启后应在一月内用完,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关闭容器。如出现浑浊,停止使用。 |
成人及6岁以上儿童:每次每鼻孔2喷,每日2次,早晚各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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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发现。 |
使用不当可能导致鼻塞、鼻干、鼻出血、头痛或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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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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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
过敏性鼻炎、鼻塞、鼻痒、流涕、鼻干燥、鼻出血、鼻窦炎、上呼吸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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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症:有时可能会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出现上述症状应停药。2.有时可能会出现搔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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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玻璃酸钠滴眼液不能作为治疗使用,青光眼或眼部有剧痛感者,禁用本品。3.包装开启后应在一月内用完,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关闭容器。如出现浑浊,停止使用。 |
1. 使用前请清洁双手;2. 避免喷嘴接触眼睛或口腔;3. 每次使用后请清洁喷嘴;4. 存放在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5. 如有不适或过敏反应,请立即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