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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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玻璃酸钠。 |
本品含珍珠层粉、葡萄糖酸锌、冰片;辅料为:枸橼酸钠、氯化钠、聚山梨酯80、无水乙醇、苯氧乙醇、聚乙烯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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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苏州工业园区天龙制药有限公司 |
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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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045 |
国药准字B20020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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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
养肝明目。用于青少年假性近视及缓解视疲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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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本品不能作为治疗使用,青光眼或眼部有剧痛感者,禁用本品。3.包装开启后应在一月内用完,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关闭容器。如出现浑浊,停止使用。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4次,滴眼后闭目2~3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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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发现。 |
偶尔有轻度蜇样的刺激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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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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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
养肝明目。用于青少年假性近视及缓解视疲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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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症:有时可能会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出现上述症状应停药。2.有时可能会出现搔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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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玻璃酸钠滴眼液不能作为治疗使用,青光眼或眼部有剧痛感者,禁用本品。3.包装开启后应在一月内用完,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关闭容器。如出现浑浊,停止使用。 |
1.严格按照说明书用法用量使用;2.避免药物与眼睛直接接触;3.使用后如有不适,立即停止使用;4.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