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玻璃酸钠。 |
珍珠层粉、冰片、葡萄糖酸锌、维生素E;辅料为:枸櫞酸钠、聚山梨酯80、氯化钠、无水乙醇、苯氧乙醇、聚乙烯醇。 |
|
生产企业 |
苏州工业园区天龙制药有限公司 |
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045 |
国药准字B2002091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
去翳明目。用于老年性白内障初发期。 |
|
用法用量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本品不能作为治疗使用,青光眼或眼部有剧痛感者,禁用本品。3.包装开启后应在一月内用完,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关闭容器。如出现浑浊,停止使用。 |
滴于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4次,滴眼后闭目2~3分钟。 |
|
副作用 |
尚未发现。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禁忌 |
|
|
|
成分 |
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
去翳明目。用于老年性白内障初发期。 |
|
药理作用 |
1.过敏症:有时可能会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出现上述症状应停药。2.有时可能会出现搔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停药。 |
||
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玻璃酸钠滴眼液不能作为治疗使用,青光眼或眼部有剧痛感者,禁用本品。3.包装开启后应在一月内用完,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关闭容器。如出现浑浊,停止使用。 |
1.本品为外用滴眼药,禁止内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