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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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玻璃酸钠。 |
山银花、栀子、薄荷、黄芩、苦参、黄柏、茵陈、地肤子、石菖莆、独活、蛇床子、艾叶。辅料为:聚山梨酯80、甘油、羟苯乙酯、甜菊甙、薄荷香精、柠檬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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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苏州工业园区天龙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恩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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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045 |
国药准字B2002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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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牙龈、牙周及粘膜炎症所致的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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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本品不能作为治疗使用,青光眼或眼部有剧痛感者,禁用本品。3.包装开启后应在一月内用完,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关闭容器。如出现浑浊,停止使用。 |
一次5-20毫升,一日3次,含漱1分钟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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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发现。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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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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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牙龈、牙周及粘膜炎症所致的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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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症:有时可能会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出现上述症状应停药。2.有时可能会出现搔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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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玻璃酸钠滴眼液不能作为治疗使用,青光眼或眼部有剧痛感者,禁用本品。3.包装开启后应在一月内用完,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关闭容器。如出现浑浊,停止使用。 |
1.本品仅供含漱用,含漱后应吐出,不得咽下。2.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3.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4.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