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对幻觉妄想、思维障碍、淡漠木僵及焦虑激动等症状有较好的疗效。用于精神分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碍。因镇静作用较弱,对血压的影响较小。适用于器质性精神病、老年性精神障碍及儿童攻击性行为障碍。 2.止呕,各种原因所致的呕吐或顽固性呃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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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奋乃静。 |
本品的主要成份呋喃硫胺。其化学名称为:N-[(4-氨基-2-甲基-5-嘧啶基)-甲基]-N-{4-羟基1-甲基-2-[(四氢呋喃甲基)二硫]-1-丁烯基}甲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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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 |
苏州弘森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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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3122 |
国药准字H320234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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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对幻觉妄想、思维障碍、淡漠木僵及焦虑激动等症状有较好的疗效。用于精神分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碍。因镇静作用较弱,对血压的影响较小。适用于器质性精神病、老年性精神障碍及儿童攻击性行为障碍。 2.止呕,各种原因所致的呕吐或顽固性呃逆。 |
适用于维生素B1缺乏的脚气病或Wernicke脑病的治疗。亦可用于维生素B1缺乏引起的周围神经炎、消化不良等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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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治疗精神分裂症,从小剂量开始,一次2~4mg,一日2~3次。以后每隔1~2日增加6mg,逐渐增至常用治疗剂量一日20~60mg。维持剂量一日10~20mg。用于止呕,一次2~4mg,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2片(25~50mg),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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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骨髓抑制、青光眼、昏迷、对吩噻嗪类药过敏者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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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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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对幻觉妄想、思维障碍、淡漠木僵及焦虑激动等症状有较好的疗效。用于精神分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碍。因镇静作用较弱,对血压的影响较小。适用于器质性精神病、老年性精神障碍及儿童攻击性行为障碍。 2.止呕,各种原因所致的呕吐或顽固性呃逆。 |
适用于维生素B1缺乏的脚气病或Wernicke脑病的治疗。亦可用于维生素B1缺乏引起的周围神经炎、消化不良等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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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主要有锥体外系反应,如: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等。长期大量服药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2.可引起血浆中泌乳素浓度增加,可能有关的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经失调、闭经。可出现口干、视物模糊、乏力、头晕、心动过速、便秘、出汗等。3.少见的不良反应有体位性低血压,粒细胞减少症与中毒性肝损害。偶见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综合征。 |
本品为维生素类药。与维生素B1一样,活性硫胺在体内与焦磷酸结合成辅羧酶,参与糖代谢中丙酮酸和α酮戊二酸的氧化脱羧反应,是糖类代谢所必需。缺乏时,氧化受阻形成丙酮酸,乳酸堆积,并影响机体能量供应。其症状主要表现在神经和心血管系统,出现感觉神经和运动神经均受影响的多发性周围神经炎,表现为感觉异常,神经痛,四肢无力,以及肌肉酸痛和萎缩等症状。心血管方面由于血中丙酮和乳酸增多,使小动脉扩张,舒张压下降,心肌代谢失调,故易出现心悸,急促,胸闷,心脏肥大,肝肺充血和周围水肿等心脏功能不全的症状。消化道方面表现为食欲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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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应慎用。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3.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综合征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4.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5.癫痫患者应慎用。6.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7.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单一维生素B1缺乏较少发生,如有缺乏症宜用复合维生素B1制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