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宣肺,平喘。用于小儿外感引起的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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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麻黄,苦杏仁(炒),石膏,甘草,黄芩,板蓝根,北豆根。辅料为蔗糖﹑糊精。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昔洛韦,其化学名称为9-(2-羟乙氧甲基)鸟嘌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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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泰利森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远恒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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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0372 |
国药准字H32023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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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宣肺,平喘。用于小儿外感引起的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抗病毒药。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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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岁至两岁一次服2-3克,三岁至五岁一次服3-6克,六岁至十四岁服6-9克,一日3次。 |
滴入眼睑内,每2小时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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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本品滴眼后一般耐受性良好,可引起的不良反应有灼烧刺激感、结膜充血、浅点状角膜病变、滤泡性结膜炎、眼睑过敏和泪点阻塞等,一般发生率较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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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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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宣肺,平喘。用于小儿外感引起的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抗病毒药。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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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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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3.有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服。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嘱使用;2. 避免与眼睛接触;3.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4.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 使用后如有不适,立即停用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