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高脂血症、冠心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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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辛伐他汀。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吲达帕胺。化学名称:N-(2-甲基-2,3-二氢-1H-吲哚基)-3-氨磺酰基-4-氯-苯甲酰胺。分子式:C16H16CIN3O3S分子量:365.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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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怀仁制药有限公司 |
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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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105 |
国药准字H20065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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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高脂血症、冠心病 |
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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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如需要可掰开服用。1.高胆固醇血症:一般始服剂量为每天10mg(1/2片),晚间顿服。对于胆固醇水平轻至中度升高的患者,始服剂量为每天5mg(即1/4片)。若需调整剂量则应间隔四周以上,最大剂量为每天40mg(即2片),晚间顿服。当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水平降至75mg/dL(1.94mmol/L)或总胆固醇水平降至140mg/dL(3.6mmol/L)以下时,应减低辛伐他汀的服用剂量。2.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根据对照临床研究结果,对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病人,建议辛伐他汀40m(即2片),晚间顿服,或80mg(即4片),分早晨20mg(即1片)﹑午间20mg(即1片)和晚间40mg(即2片)三次服用。辛伐他汀应与其他降脂疗法联合应用(如低密度脂蛋白提取法),当无法使用这些方法时,也可单独应用辛伐他汀。3.冠心病:冠心病患者可以每天晚上服用20mg(即1片)作为起始剂量,如需要剂量调整,可参考以上说明(高胆固醇血症用法与用量)。4.协同治疗:辛伐他汀单独应用或与胆酸螯合剂协同应用时均有效。对于已同时服用免疫抑制剂类药物的患者,辛伐他汀的推荐剂量为每天10mg(即1/2片)。5.肾功能不全:由于辛伐他汀由肾脏排泄不明显,故中度肾功能不全病人不必调整剂量;对于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min),如使用剂量超过每天10mg(即1/2片)时应慎重考虑,并小心使用。 |
口服。一次一片。每日一次,最好早晨服用。口服剂量每天不应超过2.5mg(1片)(因增加剂量不会提高疗效,而会增加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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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 2.活动性肝炎或无法解释的持续血清转氨酶升高者; 3.怀孕或哺乳期妇女。 |
大部分临床和实验室的不良反应为剂量依赖性,故可以采用最低有效剂量来减少不良反应。低血钾和钾离子缺乏,在高危患者情况更严重(参见注意事项)。在以2.5mg剂量的吲达帕胺进行的临床试验中,4至6周后,可以观察到某些病例的血钾含量降低,25%的患者血钾含量小于3.4mmo1/L,10%的患者血钾含量小于3.2mmo1/L,12周后,血钾平均下降0.4mmo1/L。低血钠症和血容量减少,由此引起患者脱水和直立性低血压。如同时伴有氯的缺失,可能会引发继发性代偿性代谢性碱中毒;此种情况发生率很低,程度也轻。治疗中血尿酸和血糖含量增加:对于痛风和糖尿病患者,要更加注意仔细考虑应用这些利尿剂的适应症(参见药效学特征)。血液学事件,非常罕见:血小板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骨髓发育不全,溶血性贫血。高血钙症:极为罕见。对于肝功能不全的患者,有可能诱发肝性脑病/(参见禁忌症和注意事项)。过敏反应,尤其是皮肤过敏反应,有过敏和哮喘病史的个体更易发生。斑丘疹、紫癜,可能会加重已有的急性系统性红斑狼疮。恶心、便秘、眩晕、疲劳、感觉异常、头痛、口干,这些症状很少发生,并且随着剂量的减少大部分症状能减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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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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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利尿药能引起胎儿胎盘缺血,造成胎儿营养不良。一般认为,怀孕妇女应避免服用噻嗪及其相关的利尿药,并且不采用此类利尿药治疗妊娠期出现的生理性水肿。由于缺乏有关药物进入母乳的研究资料,服药的母亲应避免哺乳。儿童用药:缺乏儿科患者应用本品的研究资料。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对降压作用与电解质改变较敏感,应用本品时需注意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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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高脂血症、冠心病 |
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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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辛伐他汀一般耐受性良好,大部分不良反应轻微且为一过性。在临床对照试验中只有少于2%的病人因辛伐他汀的不良反应而中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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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病人接受辛伐他汀治疗以前应接受标准胆固醇饮食并在治疗过程中继续使用。2.肝脏反应.本药应慎用在大量饮酒和/或有肝病历史的病人.有活动性肝病或无法解释的氨基转移酶升高者应禁用辛伐他汀.在临床实验中,有少数服用辛伐他汀的患者有显著的血清氨基转移酶持续升高(超过正常值3倍以上)的现象.但停药后,则氨基转移酶可回复至治疗前水平,但无黄疸或其他有关的临床症状或体征,亦无过敏现象.建议在治疗前对于氨基转移酶有升高现象的患者应加强检查并多加留意.如果病人的氨基转移酶有继续升高的表现,特别是氨基转移酶升高超过正常值2倍以上并保持持续,则应予停药.与其他降脂药相同,应用辛伐他汀治疗的患者氨基转移酶中等程度升高(低于正常值3倍的情况)亦有报道.这些变化通常在应用辛伐他汀治疗后不久即有出现,但一般为一过性且不伴随任何症状,所以不必停药。肌肉反应:应用辛伐他汀治疗的患者普遍有肌酸激酶(CK,来自骨骼肌)轻微的一过性升高,但这些并无任何临床意义.对于有弥漫性的肌痛﹑肌软弱或/和显著的肌酸激酶(CK)升高(大于正常值十倍以上)的情况应考虑为肌病,因此应要求病人若发现有不可解释的上述肌病征象应立即告诉医生.若发现肌酸激酶(CK)显著上升或诊断或怀疑肌痛,应立即停止辛伐他汀的治疗.对于有急性或严重的条件暗示的肌病及有因横纹肌溶解而导致二次急性肾衰竭倾向的病人应停止甲基羟戊二酰辅酶A(HMG-CoA)还原酶抑制剂的治疗.3.眼科检查.即使在没有任何药物治疗时,随着年龄增长晶状体混浊的发病率也会增加.长期临床研究资料显示,辛伐他汀对人的晶状体无不良作用.4.纯合子型家庭性高胆固醇血症.由于纯合子型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的患者低密度脂蛋白(LDL)受体的完全缺乏的缘故,辛伐他汀对此类病人的治疗效果不大理想.5.高三酰甘油血症.辛伐他汀只有中等程度降低三酰甘油(甘油三酯)的效果,而不适合治疗以三酰甘油升高为主的异常情况(如Ⅰ﹑Ⅳ﹑及Ⅴ型高脂血症).6.对酒精饮用量过大和/或有既往肝脏病史的患者,应谨慎使用本品。 |
警告:对有肝病患者,噻嗪类利尿药和噻嗪类相关药会导致肝性脑病。在这种情况下,应立即停止服用利尿药。注意事项: 1.血钠:在治疗开始之前必须测定血钠含量,随后定期检测。任何利尿剂治疗都可能引起低血钠,有时产生严重后果。由于低血钠在早期是无症状的,因此必须定期检测。对于一些高危病人,如老年人和肝硬化病人,应更频繁地定期检测血钠含量(参考不良反应和药物过量)。 2.血钾:噻嗪类及其有关的利尿剂的主要危险是引起缺钾和低钾血症。对某些高危患者,如:老年人和/或营养不良和/或服用多种药物的患者、肝硬化合并浮肿和腹水的患者、冠心病和心衰患者等,必须预防低钾血症(血钾含量<3.5mmo1/L)的危险。因为在这些情况下,低钾血症增加洋地黄制剂的心脏毒性和心律失常的危险性。心电图中长QT间期的患者,无论是先天性还是医源性的,用此药都有一定危险。低钾血症(和心动过缓)都是严重心律失常,尤其是有致命危险的扭转性室速的诱发因素。上述所有情况都需要经常地检测血钾含量。当开始服药后,第一周内就必须进行血钾测定,检测到低钾血症应予以纠正。 3.血钙:噻嗪类利尿药可能降低尿钙排泄量,造成轻微并且短暂的血钙含量增加。血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