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高脂血症、冠心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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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辛伐他汀。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维拉帕米。化学名称:α-[3-[[2-(3,4-二甲氧苯基)乙基]甲氨基]丙基] -3,4-二甲氧基-α-异丙基苯乙腈盐酸盐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27H38N2O4·HCl分子量:49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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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怀仁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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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105 |
国药准字H10920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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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高脂血症、冠心病 |
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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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如需要可掰开服用。1.高胆固醇血症:一般始服剂量为每天10mg(1/2片),晚间顿服。对于胆固醇水平轻至中度升高的患者,始服剂量为每天5mg(即1/4片)。若需调整剂量则应间隔四周以上,最大剂量为每天40mg(即2片),晚间顿服。当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水平降至75mg/dL(1.94mmol/L)或总胆固醇水平降至140mg/dL(3.6mmol/L)以下时,应减低辛伐他汀的服用剂量。2.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根据对照临床研究结果,对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病人,建议辛伐他汀40m(即2片),晚间顿服,或80mg(即4片),分早晨20mg(即1片)﹑午间20mg(即1片)和晚间40mg(即2片)三次服用。辛伐他汀应与其他降脂疗法联合应用(如低密度脂蛋白提取法),当无法使用这些方法时,也可单独应用辛伐他汀。3.冠心病:冠心病患者可以每天晚上服用20mg(即1片)作为起始剂量,如需要剂量调整,可参考以上说明(高胆固醇血症用法与用量)。4.协同治疗:辛伐他汀单独应用或与胆酸螯合剂协同应用时均有效。对于已同时服用免疫抑制剂类药物的患者,辛伐他汀的推荐剂量为每天10mg(即1/2片)。5.肾功能不全:由于辛伐他汀由肾脏排泄不明显,故中度肾功能不全病人不必调整剂量;对于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min),如使用剂量超过每天10mg(即1/2片)时应慎重考虑,并小心使用。 |
1.起始剂量180mg,清晨口服一次。对维拉帕米反应增强的病人(即老年人或体型瘦小者),120mg一日一次口服,作为起始剂量可能是安全的。根据每周评定的疗效和安全性,并在上一剂量后24小时才可增加剂量。2.如果一日一次口服维拉帕米缓释片180mg未达到满意疗效,可以下列方式增加剂量:(1)每日清晨口服0.24g(2片);(2)每日清晨和傍晚各口服一次0.18g(1.5片);或每日清晨口服一次0.24g(2片),加傍晚口服一次0.12g(1片);(3)每12小时口服一次0.24g(2片)。3.当从普通片剂换服维拉帕米缓释片时,总剂量可能保持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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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 2.活动性肝炎或无法解释的持续血清转氨酶升高者; 3.怀孕或哺乳期妇女。 |
1.以推荐的单剂量和每日总量为起始剂量并逐渐向上调整剂量用药,严重不良反应少见。 2.发生率在1~10%的不良反应:便秘(7.3%);眩晕、轻度头痛(3.5%);恶心(2.7%);低血压(2.5%);头痛(2.2%)。外周水肿(2.1%);充血性心力衰竭(1.8%);窦性心动过缓(1.4%),I度、II度或III度房室阻滞(1.2%);皮疹(1.2%);乏力;心悸;转氨酶升高,伴或不伴碱性磷酸酶和胆红素的升高,这种升高有时是一过性的,甚至继续使用维拉帕米仍可消失。 3.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低血压;心动过速;潮红;溢乳;牙龈增生;非梗阻性麻痹性肠梗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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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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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拉帕米可通过胎盘。在孕妇中使用应权衡利弊。维拉帕米可分泌入乳汁,服用维拉帕米期间应中断哺乳。儿童用药:18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确定。老年用药:老年病人的清除半衰期可能延长,并且必须考虑到老年人发生肝或肾功能不全更为常见。一般地,老年人应用较低的起始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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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高脂血症、冠心病 |
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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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辛伐他汀一般耐受性良好,大部分不良反应轻微且为一过性。在临床对照试验中只有少于2%的病人因辛伐他汀的不良反应而中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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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病人接受辛伐他汀治疗以前应接受标准胆固醇饮食并在治疗过程中继续使用。2.肝脏反应.本药应慎用在大量饮酒和/或有肝病历史的病人.有活动性肝病或无法解释的氨基转移酶升高者应禁用辛伐他汀.在临床实验中,有少数服用辛伐他汀的患者有显著的血清氨基转移酶持续升高(超过正常值3倍以上)的现象.但停药后,则氨基转移酶可回复至治疗前水平,但无黄疸或其他有关的临床症状或体征,亦无过敏现象.建议在治疗前对于氨基转移酶有升高现象的患者应加强检查并多加留意.如果病人的氨基转移酶有继续升高的表现,特别是氨基转移酶升高超过正常值2倍以上并保持持续,则应予停药.与其他降脂药相同,应用辛伐他汀治疗的患者氨基转移酶中等程度升高(低于正常值3倍的情况)亦有报道.这些变化通常在应用辛伐他汀治疗后不久即有出现,但一般为一过性且不伴随任何症状,所以不必停药。肌肉反应:应用辛伐他汀治疗的患者普遍有肌酸激酶(CK,来自骨骼肌)轻微的一过性升高,但这些并无任何临床意义.对于有弥漫性的肌痛﹑肌软弱或/和显著的肌酸激酶(CK)升高(大于正常值十倍以上)的情况应考虑为肌病,因此应要求病人若发现有不可解释的上述肌病征象应立即告诉医生.若发现肌酸激酶(CK)显著上升或诊断或怀疑肌痛,应立即停止辛伐他汀的治疗.对于有急性或严重的条件暗示的肌病及有因横纹肌溶解而导致二次急性肾衰竭倾向的病人应停止甲基羟戊二酰辅酶A(HMG-CoA)还原酶抑制剂的治疗.3.眼科检查.即使在没有任何药物治疗时,随着年龄增长晶状体混浊的发病率也会增加.长期临床研究资料显示,辛伐他汀对人的晶状体无不良作用.4.纯合子型家庭性高胆固醇血症.由于纯合子型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的患者低密度脂蛋白(LDL)受体的完全缺乏的缘故,辛伐他汀对此类病人的治疗效果不大理想.5.高三酰甘油血症.辛伐他汀只有中等程度降低三酰甘油(甘油三酯)的效果,而不适合治疗以三酰甘油升高为主的异常情况(如Ⅰ﹑Ⅳ﹑及Ⅴ型高脂血症).6.对酒精饮用量过大和/或有既往肝脏病史的患者,应谨慎使用本品。 |
1. 避免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2.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用药期间定期检查血压和心电图;5. 避免驾驶和操作机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