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应用其较强的免疫抑制作用﹐治疗各种变态反应性炎症,各种自身免疫性疾病。由于它的主要药理作用和醋酸泼尼松(强的松)相同﹐因此其适应症和强的松基本相同﹐主要包括、1. 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结缔组织病。2. 肾病综合症等免疫性肾脏疾病。3. 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免疫性病。4. 醋酸泼尼松所适用的其它疾病。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称:9α-氟-11β,16α,17α,21-四羟基孕甾-1,4-二烯-3,20-二酮。 |
本品每支10ml含玻璃酸钠10mg。辅料为:无水枸橼酸、枸橼酸钠、山梨醇、注射用水。 |
|
生产企业 |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德国悟兹法姆药业集团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056 |
注册证号H2015015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应用其较强的免疫抑制作用﹐治疗各种变态反应性炎症,各种自身免疫性疾病。由于它的主要药理作用和醋酸泼尼松(强的松)相同﹐因此其适应症和强的松基本相同﹐主要包括、1. 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结缔组织病。2. 肾病综合症等免疫性肾脏疾病。3. 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免疫性病。4. 醋酸泼尼松所适用的其它疾病。 |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
|
用法用量 |
口服。初始剂量为每天1-12片(4~48mg)﹐具体用量可根据病种和病情遵医嘱确定。最好于每天晨8~9时将全天剂量一次服用﹐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患者体内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的干扰﹐病情控制后应按医嘱逐渐缓慢减量。部分患者需长期用维持剂量﹐每日为1-2片(4~8mg)。 |
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需使用频率更高(如每天使用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可在配戴隐形眼镜时使用,本品使硬性和软性隐形眼镜的配戴更加舒适,且不会形成任何的附着或残留物。本品适于长期治疗。 |
|
副作用 |
1.各种细菌性感染及全身性真菌感染者禁用。2.对过敏者禁用。 |
详情见产品说明书 |
|
禁忌 |
|
本品可以用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
|
成分 |
应用其较强的免疫抑制作用﹐治疗各种变态反应性炎症,各种自身免疫性疾病。由于它的主要药理作用和醋酸泼尼松(强的松)相同﹐因此其适应症和强的松基本相同﹐主要包括、1. 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结缔组织病。2. 肾病综合症等免疫性肾脏疾病。3. 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免疫性病。4. 醋酸泼尼松所适用的其它疾病。 |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
|
药理作用 |
类同于其它糖皮质激素,如:1.胃肠道反应:中上腹不适,腹胀,厌食,恶心,少数患者有可能诱发胃,十二指肠溃疡甚至并发出血,穿孔。2.内分泌,代谢异常:长期应用可诱发内分泌异常(如类固醇性糖尿病,月经不规则,儿童生长抑制)。电解质紊乱。类柯兴氏综合征:毛发分布异常,满月脸,水牛背,皮肤紫纹,肌肉萎缩,高血压,低血钾性碱中毒。骨质疏松。肌无力。3.神经精神异常:兴奋,失眠,轻度抑郁,嗜睡,少数可诱发头痛,颅内压升高,惊厥或精神失常。4.眼科并发症:角膜下白内障,眼压升高及青光眼。 |
本品包含玻璃酸的钠盐,是一种存在于眼部和身体其他一些部分的天然物质。玻璃酸钠的特性是可以在眼睛表面形成一种规则、稳定、长效的水分膜,不易被洗去,而且不会引起视力模糊并可长时间保护眼睛不会有干涩和刺激感。治疗干眼症的主要目的是增加角膜前泪液膜的稳定性和容量。玻璃酸是一种与粘蛋白(1种泪液成分)化学结构、分子量和流变学性质都相似的物质。由于它的粘弹性,眼睛可以保持润滑而不会引起视力损害。另外,玻璃酸的水结合容量可以保持眼睛表面的湿润。 |
|
注意事项 |
1.因服用此药会使免疫系统受到抑制﹐故病人比健康人更易感染﹐应予以特别注意。2.下列情况应慎用:心脏病或急性心力衰竭。糖尿病。憩室炎。情绪不稳定或有精神病倾向。青光眼。肝功能损害。眼单纯性疱疹。高脂蛋白血症。高血压。甲状腺功能减低。重症肌无力。骨质疏松。胃溃疡、胃炎或食管炎。肾功能损害或结石。结核病。凝血酶原减少。3.妊娠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儿童长期使用可抑制生长和发育﹐应慎用。5.定期检测血压、体重、血糖和尿糖、血清电解质、大便潜血﹐并进行眼科检查。6.长期、大剂量应用时﹐需定期追查双侧髋关节相。7.对不能排除感染(包括结核感染者)者﹐应合并使用有效的抗菌药物。8.长期大剂量用药后撤药前应进行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受抑制的检查。 |
1.切勿将滴瓶头接触眼睑及其表面,以防污染。2.海露玻璃酸钠滴眼液不能和其他眼科用药同时使用。如果使用任何其他滴眼液,请在30分钟后再使用本品。眼膏应在使用本品后使用。3.本品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每天使用需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4.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因使用本品而出现眼部痛痒、烧灼感、眼睛刺痛、结膜充血等不适症状时,应停止使用,严重者应到医院就诊。6.使用本品症状未见改善时,应停止使用。7.为防止污染,不应与其他人通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