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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硝酸咪康唑软膏

复方硝酸咪康唑软膏

非处方药 非医保

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体股癣、手足癣等,亦用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皮肤瘙痒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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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硝酸咪康唑软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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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复方硝酸咪康唑软膏
复方硝酸咪康唑软膏
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
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
主要成分

每支10克含硝酸咪康唑0.2克、薄荷脑0.35克、合成樟脑0.56克、水杨酸甲酯0.3克、冰片0.05克、麝香草酚0.02克、丙酸倍氯米松1毫克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瓶含托吡卡胺25mg.盐酸去氧肾上腺索25mg。

生产企业

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

长春迪瑞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4713

国药准字H2010312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体股癣、手足癣等,亦用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皮肤瘙痒症等

用于诊断及治疗为目的的散瞳和调节麻痹。

用法用量

外用涂于患处,必要时可用敷料包扎或敷盖,每日2~3次。

用于散瞳时,通常为1次1-2滴滴眼,或1次1滴、间隔3-5分钟、共滴眼2次。用于...

副作用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本品尚未对使用结果调查中的不良反应发生几率进行明确的调查。若出现全身症状时应停止给药。

禁忌

成分

用于体股癣、手足癣等,亦用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皮肤瘙痒症等

用于诊断及治疗为目的的散瞳和调节麻痹。

药理作用

少数患者可见局部刺激症状或过敏反应。

注意事项

1.只限外用,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严禁口服。 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3.15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请咨询医师。 4.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 6.在使用本品过程中,若出现红斑或皮肤过敏,应立即停用。 7.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一.给药途径:仅用于点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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