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体股癣、手足癣等,亦用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皮肤瘙痒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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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每支10克含硝酸咪康唑0.2克、薄荷脑0.35克、合成樟脑0.56克、水杨酸甲酯0.3克、冰片0.05克、麝香草酚0.02克、丙酸倍氯米松1毫克 |
化学名称:[→3)-2-乙酰氨-2-脱氧-β-D-吡喃葡萄糖(1→4)-β-D-吡喃葡萄糖醛酸-(1→]n。化学结构式:略。 分子式:(C14H20NNaO11)n。分子量:重量平均分子量50~12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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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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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4713 |
国药准字J2013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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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体股癣、手足癣等,亦用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皮肤瘙痒症等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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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患处,必要时可用敷料包扎或敷盖,每日2~3次。 |
一般1次1滴,一日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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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
至批准时为止的调查以及使用结果调查的共计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 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19件(0.45%),眼刺激感15(0.36%),结膜充血10件(0.24%),眼睑炎7件(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妥善的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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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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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体股癣、手足癣等,亦用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皮肤瘙痒症等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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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数患者可见局部刺激症状或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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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只限外用,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严禁口服。 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3.15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请咨询医师。 4.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 6.在使用本品过程中,若出现红斑或皮肤过敏,应立即停用。 7.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给药时: 1)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2)不要在配戴隐型眼镜时滴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