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各种骨骼肌损伤的急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以及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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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为酮洛芬。 |
主要成分:白鲜皮、蝉蜕、赤芍、当归、防风、甘草、黄柏、金银花、苦参、连翘、生地黄、土茯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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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省利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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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50122 |
国药准字Z22026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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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各种骨骼肌损伤的急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以及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银屑病、神经性皮炎、湿疹、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皮肤瘙痒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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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搓揉,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33克,一日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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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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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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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各种骨骼肌损伤的急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以及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银屑病、神经性皮炎、湿疹、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皮肤瘙痒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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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数患者有皮肤过敏反应,如皮炎、湿疹、日光性皮炎、荨麻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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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治疗7天后,不见好转,应咨询医师。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5.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忌食刺激性食物,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