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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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成:每克含硝酸咪康唑20毫克、丙酸氯倍他索0.5毫克。 |
安乃近,马来酸氯苯那敏,青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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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江中高邦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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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3973 |
国药准字H51023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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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用于发热、鼻塞、咽痛、四肢酸痛,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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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均匀涂敷患处。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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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皮质激素类药物及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面部、眼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褶皱部位禁用。 |
对本品或其他吡唑酮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对阿司匹林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也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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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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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慎用,用量可酌情减半,但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或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因肝肾功能减退,应慎用此药。老年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前列腺肥大等患者更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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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用于发热、鼻塞、咽痛、四肢酸痛,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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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用药部位可产生水泡、红斑、充血、灼热、瘙痒等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还可引起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长期大面积用药可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
本品属于复方解热镇痛药,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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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含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疗2.任何全身使用皮质激素可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在局部使用皮质激素时均可能出现。因此,大面积使用本品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5%-10%,连续用药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不易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3.使用时如发生刺激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停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感染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本品对高热患者易引起虚脱; 2.本品与阿司匹林有交叉过敏反应,甚至导致死亡; 3.本品不宜长期使用,因可引起粒细胞缺乏等血象变化,应定期检查血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