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成年女性患者中通过轻泻剂难以充分缓解的慢性便秘症状。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活性成分:琥珀酸普芦卡必利。 |
美沙拉秦,其化学名为: 5-氨基水杨酸 分子式:C7H7NO3 分子量:153.1 |
|
生产企业 |
河北仁合益康药业有限公司 |
Vifor AG Zweigniederlassung Me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03020 |
注册证号H2014094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成年女性患者中通过轻泻剂难以充分缓解的慢性便秘症状。 |
本品适用于治疗溃疡性结肠炎的急性发作。 |
|
用法用量 |
用法:口服。可在一天中任何时间服用,餐前餐后均可。 成人:每日1次,每次2mg。 老年患者(>65岁):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mg,如有需要,可增加至每日1次,每次2mg。 儿童及青少年:不建议儿童及小于18岁的青少年使用本品。 肾功能障碍患者: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GFR<30mL/min/1.73m2)的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mg。轻到中度肾功能障碍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肝功能障碍患者:严重肝功能障碍患者(Child-PughC级)的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mg。轻到中度肝功能障碍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考虑到本品促动力的特有作用机制,其每日剂量超过2mg时,可能不会增加疗效。 如本品治疗4周后无效,应该对患者进行重新评估,并重新考虑继续治疗是否有益。 本品在长达3个月的双盲安慰剂对照研究中证明具有良好疗效。若延长疗程,应定期评估患者是否获益。 |
每天二至三次,便后肛塞0.25~0.5g,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1、对本品活性成分或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 2、肾功能障碍需要透析的患者。 3、由于肠壁结构性或功能性异常引起的肠穿孔或梗阻、闭塞性肠梗阻、严重肠道炎性疾病,如克罗恩氏病、溃疡性结肠炎和中毒性巨结肠/巨直肠的患者。 4、近期接受过肠部手术的患者。 |
1.本品耐受性良好,主要不良反应为: (1)消化系统:偶见腹部不适,腹泻,胃肠胀气,恶心及呕吐等; (2)中枢神经系统:个别患者可见头痛,头晕等; (3)过敏反应:如同水杨酸及其衍生物一样,本品所出现的过敏反应呈现非剂量依赖性。极少数患者可见过敏性红肿、药物热、支气管痉挛、外周性心包心肌炎、急性胰腺炎和间质性肾炎等。 (4)在用美沙拉秦治疗期间偶而会有肺泡炎出现,个别病例可能出现全肠炎(pancolitis)。 (5)在一定条件下,一些与美沙拉秦有类似结构的药物可引起红癍狼疮样综合症,所以不排除美沙拉秦也有引起这种反应的可能性。 2.其他不良反应: (1)偶可观察到肌肉痛和关节痛; (2)活性组分的化学结构有可能引起正铁血红蛋白水平升高; (3)有报道在应用含有美沙拉秦的药物后,个别病例可见血液学改变,包括发育不全性贫血、粒细胞缺乏症、全血细胞减少、中性白细胞减少症、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 (4)偶有引起肝脏炎症(肝炎)的报道,罕见病例中有肝功能参数(转氨酶水平升高)改变。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只有在严格的指征下,妊娠前三个月才能使用本品。需要生育的妇女,在开始妊娠前,除非没有其他药物可用,应尽可能少的使用本品;如果个体情况允许,妊娠的最后2~4周应停用本品。哺乳期妇女用药经验不足,如确需服用,须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由于缺乏相应年龄段儿童的使用经验,建议幼儿和小儿不使用本品。 老年用药:高龄患者用本品应酌减。 |
|
成分 |
用于治疗成年女性患者中通过轻泻剂难以充分缓解的慢性便秘症状。 |
本品适用于治疗溃疡性结肠炎的急性发作。 |
|
药理作用 |
约2700名慢性便秘患者在对照临床研究中使用过本品。其中约1000名患者接受每天2mg的治疗,约1300名患者接受每天4mg的治疗。在临床研发计划中,本品总暴露量超过2600患者-年。最常报告的与药物治疗相关的不良反应为头痛及胃肠道症状(腹泻、腹痛或恶心),各自的发生率约为20%。这些不良反应大多发生在治疗初期,通常在继续用药数日后可消失。其他不良反应偶有报告。大多数不良反应均为轻至中度。所有双盲研究中共有564例老年慢性便秘患者(≥65岁)接受了本品治疗。与较年轻年龄组类似,接受本品治疗的老年患者的最常见不良反应是胃肠道症状(腹泻、腹痛或恶心)和头痛。与安慰剂组相比,未观察到药物治疗组的不良事件发生率的升高具有临床意义。对照临床研究中,按照下列频率对使用治疗剂量(2mg)所发生的不良反应进行报告:很常见(≥1/10)、常见(≥1/100至<1/10)、少见(>1/1000至<1/100)、罕见(>1/10000至<1/1000)和非常罕见(≤1/10,000)。在各个频率分组内,不良反应严格按递减顺序列出。频率的计算基于安慰剂对照的临床研究数据。营养及代谢疾病:少见:食欲减退。神经系统疾病:很常见:头痛;常见:头晕;少见:震颤。心血管疾病:少见:心悸。胃肠道疾病:很常见:恶心、腹泻、腹痛;常见:呕吐、消化不良、直肠出血、胃肠胀气、肠鸣音异常。肾脏及泌尿系统疾病:常见:尿频。全身及给药部位情况:常见:疲劳;少见:发热、全身乏力。第1天治疗后,恶心和腹泻在药物组治疗期间发生率更高,但无明显差别(药物组和安慰剂组之间发生率的差异在1-3%之间),其它大多数常见的不良反应在药物组和安慰剂组中发生率相似(两组间差异小于1%)。0.7%的使用安慰剂的患者、1.0%的使用1mg本品的患者、0.7%的使用2mg本品的患者及1.9%的使用4mg本品的患者中报告有心悸。大多数患者未停止使用本品。与任何新出现的症状一样,患者应及时向医生反映新发心悸的情况。药物相互作用体外数据表明,普芦卡必利发生药物相互作用的可能性低,治疗浓度的普芦卡必利预计不会影响经CYP介导的合并用药的代谢。尽管普芦卡必利可能是P-糖蛋白(P-gp)的弱的底物,但其在临床相关浓度上并不是P-糖蛋白抑制剂。酮康唑是一种有效的CYP3A4和P-糖蛋白抑制剂,每日2次,每次200mg酮康唑可使本品AUC增加大约40%。这种弱效应可能归因于抑制了P-糖蛋白介导的肾脏转运,并不具有临床意义。在与其他P-糖蛋白抑制剂,如维拉帕米、环孢素A、奎尼丁及酮康唑联合使用时,也可以观察到类似程度的相互作用。本品也可能通过另一种肾脏转运蛋白分泌。抑制与普芦卡必利主动分泌有关的所有转运蛋白(包括P-gp),理论上可能会使本品的暴露量增加75%。针对健康受试者的研究显示,本品对华法林、地高辛、乙醇及帕罗西汀的药代动力学没有临床意义的影响。在与本品同时治疗期间,发现红霉素的血药浓度升高30%,其作用机制未完全明确,现有数据表明这是红霉素的药代动力学本身变异性高的结果,而不是本品的直接影响。治疗剂量的丙磺舒、西咪替丁、红霉素及帕罗西汀不影响本品的药代动力学。由于其作用机制,使用阿托品类药物可能会降低本品对5-HT4受体的介导作用。 |
美沙拉秦的体外实验表明其对一些炎症介质(前列腺素、白三烯B4、C4)的生物合成和释放有抑制作用,其作用机制是通过抑制血小板激活因子的活性和抑制结肠粘膜脂肪酸氧化,来改善结肠粘膜炎症。对家兔溃疡性结肠炎口服给药亦有明显的治疗作用和良好的量效关系。 大鼠长期毒性实验表明,美沙拉秦低剂量(120mg/kg·d)和中剂量(240mg/kg·d)组对肝肾功能、血象、尿常规等均无明显影响;高剂量(360mg/kg·d)组尿蛋白有明显升高,但停药后可恢复正常。动物研究表明,美沙拉秦无致突变、致畸、致癌作用。小鼠急性毒性实验表明,腹腔注射LD50为743mg/kg,口服LD50为888.2mg/kg。 |
|
注意事项 |
1.使用力洛治疗之前,需要彻底了解患者病史及检查情况,以排除继发性原因导致的便秘,并确定患者在至少6个月时间内使用轻泻剂而无法达到充分缓解。 2.虽然轻泻剂在关键性临床试验中被用作临时急救缓解性用药,但尚未评估力洛联合轻泻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力洛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仅在慢性功能性便秘治疗中得到证明。尚未评估力洛用于存在继发原因的便秘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包括内分泌疾病、代谢性疾病和神经性疾病引起的便秘,因此不建议这些患者使用力洛。尚未证实力洛对药物相关性便秘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其中包括由于阿片类药物导致的继发原因的便秘,因此不建议此类患者使用力洛。 4.肾脏排泄是力洛清除的主要途径。建议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的给药剂量降为1mg。 5.未对力洛在患有严重及临床不稳定的伴随疾病的患者(如肝脏、心血管或肺脏疾病、神经或精神疾病、癌症或AIDS及其他内分泌疾病)进行研究。当向这些患者处方力洛时,应该谨慎。应特别慎用于有心律失常或缺血性心血管病病史的患者。 6.如果患者用药期间出现心悸,应予以适当处理。 7.使用力洛时,如发生严重腹泻,口服避孕药的效果可能会降低,建议采取其它避孕方法,以预防可能发生的口服避孕失败。 8.肝功能障碍不太可能对力洛的代谢及暴露量产生有临床意义的影响。尚无轻、中或重度肝功能障碍患者的临床数据,因此建议严重肝功能障碍患者的给药剂量降为1mg。 9.片剂中含乳糖一水合物。患有半乳糖不耐受、Lapp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等罕见遗传性疾病的患者,不得服用力洛。 10.正在服用已知可引起QTc延长的药物治疗的患者应慎用力洛。 11.尚未进行力洛对驾驶及操控机器能力影响的研究。使用力洛,特别是在用药第1天,可引起头晕和疲乏,可能对驾驶及操控机器产生影响。 12.未观察到力洛与食物的相互作用。 13.请置于儿童不能拿到处。 |
(1)使用本品应进行监测。 (2)在治疗期间,在医生的指导下,应注意血细胞计数和尿检查。一般情况下,在治疗开始14天,就经该进行这些检查。此后,每用药4周,应进行相应检查,这种检查应进行2~3次。如果未见异常,每3个月应进行1次血浆尿素氮(BUN)、血肌酐和尿沉渣等反映肾功能的检查。 (3)治疗期间,注意监测高铁血红蛋白值水平。 (4)肺功能障碍的患者,特别是哮喘患者,在治疗期间,应密切进行监测。 (5)包含硫酸酯酶的制剂过敏的患者,只有在医学监测下,才能使用本品。治疗中,如果出现不可耐受的反应,如急性腹痛、痉挛、发热、严重头痛以及皮肤红斑等,应立即停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