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通便,散风止痛。用于头晕脑胀,牙龈肿痛,口舌生疮,咽喉红肿,耳痛耳鸣,暴发火眼,大便干燥,小便黄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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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连、栀子(姜制)、连翘、蔓荆子(炒)、防风、荆芥穗、白芷、黄芩、菊花、薄荷、酒大黄、黄柏(酒炒)、桔梗、川芎、石膏、旋覆花、甘草。 |
右旋糖酐、羟丙甲纤维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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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药都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比利时S.A.ALCON-COUVREUR N.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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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694 |
H20150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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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通便,散风止痛。用于头晕脑胀,牙龈肿痛,口舌生疮,咽喉红肿,耳痛耳鸣,暴发火眼,大便干燥,小便黄赤。 |
减轻眼部干燥引起的灼热、刺激感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减轻由于暴露于风沙或阳光下造成的眼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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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每次1~2滴或根据病情需要滴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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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用,脾胃虚寒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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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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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通便,散风止痛。用于头晕脑胀,牙龈肿痛,口舌生疮,咽喉红肿,耳痛耳鸣,暴发火眼,大便干燥,小便黄赤。 |
减轻眼部干燥引起的灼热、刺激感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减轻由于暴露于风沙或阳光下造成的眼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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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该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该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使用本品后如果感到眼部疼痛、视物模糊、持续充血及刺激感加重,或者滴眼后病情加重或持续72小时以上,应停用本品,并请医师诊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