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风湿性及类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肩周炎、四肢扭伤、挫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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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草乌甲素。化学名称为:(1α,6α,14α,16α)-四氢-8,13,14-三醇-20-乙基-1,2,16-三甲氧基-4-甲氧甲基-8-乙醇氧基-14-(4-对甲氧基苯甲酯)-乌头碱。 |
本品主要成份为美索巴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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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昊邦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金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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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7421 |
国药准字H22024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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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风湿性及类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肩周炎、四肢扭伤、挫伤等。 |
肌肉松弛药。用于关节肌肉扭伤、腰肌劳损、坐骨神经痛等病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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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一片,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片,一日3-4次,饭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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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极少数病人用药后可出现短暂性轻度心慌、恶心、唇舌发麻及心悸等。 |
眩晕、头痛、思睡、荨麻疹、感觉无力、厌食、轻度恶心和胃部不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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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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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的安全性尚不明确,需权衡利弊后才可使用。哺乳期妇女避免使用。儿童用药:儿童需权衡利弊,慎用。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注意适当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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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风湿性及类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肩周炎、四肢扭伤、挫伤等。 |
肌肉松弛药。用于关节肌肉扭伤、腰肌劳损、坐骨神经痛等病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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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药理本品具有较强的镇痛及明显的抗炎作用,本品的镇痛作用是中枢性的,并与脑内5-羟色胺水平密切联系,起效时间比吗啡慢,但维持时间长,无成瘾性;其抗炎作用不通过肾上腺体系,而与抑制PG水平有关;本品有解热和局部麻醉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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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两次用药间隔时间不宜少于6小时。2.出现不良反应时,可静脉注射高渗葡萄糖加维生素C,也可注射阿托品,并应减量或停用;反应极重者,可按乌头中毒处理,并停药。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服用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或操作机械;4. 避免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同用;5. 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