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成年性糖尿病无酮尿者,血糖未能降低至正常值的糖尿病患者可与本药合并使用;对依赖胰岛素而疗效不显著的肥胖症者,本品可作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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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盐酸二甲双胍250mg与格列齐特40mg。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法骨化醇。化学名称:(5Z,7E)-9,10-开环胆甾-5,7,10(19)-三烯-1α,3β-二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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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建省龙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南通华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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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025 |
国药准字H20000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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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成年性糖尿病无酮尿者,血糖未能降低至正常值的糖尿病患者可与本药合并使用;对依赖胰岛素而疗效不显著的肥胖症者,本品可作辅助治疗。 |
1.佝偻病和软骨病。 2.肾性骨病。 3.骨质疏松症。 4.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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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开始一次0.25g,一日2~3次,以后根据血糖和尿糖情况调整剂量,一般每日1g~1.5g,最多每日不超过2g。餐前半小时服用,肠溶片能减轻胃肠道反应。 |
1.骨质疏松症:首剂量0.5μg/天。 2.其它指症:首剂量成人:1μg/天,老年病人:0.5μg/天。体重20kg以上的儿童无肾性骨病者:1μg/天。为了防止高血钙的发生,应根据系列化指标调节阿法骨化醇的剂量。服药初期必须每周测定血钙水平,剂量可按0.25-0.5μg/天的增量逐步增加,大多数成年患者的剂量可达1-3μg/天。当剂量稳定后,每2-4周测定一次血钙。对于骨软化症患者,不能因为其血钙水平没有迅速升高而加大阿法骨化醇的用量,其它疗效指标,如血浆碱性磷酸酶水平,可作为调整剂量更有用的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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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肾脏疾病或下列情况禁用本品:心力衰竭(休克)、急性心肌梗塞和败血症引起的肾功能障碍(血清肌酐水平≥1.5毫克/分升(男性),≥1.4毫克/分升(女性)或肌酐清除异常)。 2需要药物治疗的充血性心衰,和其他严重心、肺疾患。 3严重感染和外伤,外科大手术,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等。 4已知对盐酸二甲双胍过敏。 |
1.禁用于高钙血症、高磷酸盐血症(伴有甲状旁腺机能减退者除外),高镁血症。 2.具有维生素D中毒症状。对本品中任何成分或已知对维生素D及类似物过敏的患者不能服用阿法骨化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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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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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慎重掌握服用量,从少量渐增,以免过量服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妊娠动物摄入过量维生素D可致胎仔畸形,故孕妇不宜服用本品。哺乳期最好避免用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用药时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一般来说,因高龄者生理机能低下,要仔细调整服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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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成年性糖尿病无酮尿者,血糖未能降低至正常值的糖尿病患者可与本药合并使用;对依赖胰岛素而疗效不显著的肥胖症者,本品可作辅助治疗。 |
1.佝偻病和软骨病。 2.肾性骨病。 3.骨质疏松症。 4.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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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用药初期,能引起恶心、呕吐、粪便稀薄及腹泻等胃肠道不适,如改为饭中或饭后服用,可见缓解。罕见贫血、血管炎和肺炎。极少诱发乳酸性酸中毒,但仍列为禁忌证。 |
本品口服后,在肝脏迅速代谢为1α,25-(OH)2D3,对钙、磷代谢和骨骼生长有重要影响,其药理作用同维生素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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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西咪替丁可减少二甲双胍的肾排出。 2琼脂类可减少二甲双胍的吸收。 3定期检查肌酐、肝功能及尿酮规格:每片含40mg格列齐特,250mg盐酸二甲双胍体。 4当外科手术及使用碘剂X线摄影检查时,应告诉医生正在服用本药。 |
阿法骨化醇可以增加肠道钙磷吸收,所以应监测血清中的钙磷水平,尤其是对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在服用阿法骨化醇治疗的过程中,至少每三个月进行一次血浆和尿(24小时收集)钙水平的常规检验。如果在服用期间出现高血钙或高尿钙,应迅速停药直至血钙水平恢复正常(大约需一周时间)。然后可以按末次剂量减半给药。当骨骼愈合的生化指标(如血浆中碱性磷酸酯酶水平趋向正常)时,如不适当地减少阿法迪三的用量,则可能发生高血钙症,一旦出现高血钙症就应立即中止钙的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