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成年性糖尿病无酮尿者,血糖未能降低至正常值的糖尿病患者可与本药合并使用;对依赖胰岛素而疗效不显著的肥胖症者,本品可作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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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盐酸二甲双胍250mg与格列齐特40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马吲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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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建省龙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江苏天禾迪赛诺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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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025 |
国药准字H10960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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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成年性糖尿病无酮尿者,血糖未能降低至正常值的糖尿病患者可与本药合并使用;对依赖胰岛素而疗效不显著的肥胖症者,本品可作辅助治疗。 |
食欲抑制剂,适用于治疗非器质性单纯性肥胖症,以辅助控制饮食及运动疗法的减肥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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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开始一次0.25g,一日2~3次,以后根据血糖和尿糖情况调整剂量,一般每日1g~1.5g,最多每日不超过2g。餐前半小时服用,肠溶片能减轻胃肠道反应。 |
口服:一般剂量为一次0.5mg,一日1次,饭前服用。一日最大剂量不超过1.5mg,分2~3次饭前服用,8~12周为一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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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肾脏疾病或下列情况禁用本品:心力衰竭(休克)、急性心肌梗塞和败血症引起的肾功能障碍(血清肌酐水平≥1.5毫克/分升(男性),≥1.4毫克/分升(女性)或肌酐清除异常)。 2需要药物治疗的充血性心衰,和其他严重心、肺疾患。 3严重感染和外伤,外科大手术,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等。 4已知对盐酸二甲双胍过敏。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肾、肝、心功能不全及心律不齐、严重高血压、兴奋过度者和青光眼患者禁用。 3服用同时禁服神经元阻断型降压药,如胍乙啶、贝坦尼啶等;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期间或用后两周内不得服用。 4因器质性病变引起肥胖禁用。 5儿童,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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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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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成年性糖尿病无酮尿者,血糖未能降低至正常值的糖尿病患者可与本药合并使用;对依赖胰岛素而疗效不显著的肥胖症者,本品可作辅助治疗。 |
食欲抑制剂,适用于治疗非器质性单纯性肥胖症,以辅助控制饮食及运动疗法的减肥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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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用药初期,能引起恶心、呕吐、粪便稀薄及腹泻等胃肠道不适,如改为饭中或饭后服用,可见缓解。罕见贫血、血管炎和肺炎。极少诱发乳酸性酸中毒,但仍列为禁忌证。 |
马蚓哚是三环咪唑异吲哚结构,不同于芳香胺类食欲抑制剂,它主要通过大脑中隔区调节拟交感神经作用,刺激饱腹中枢,使人产生饱食感,并抑制胃酸分泌,促进代谢,减轻体重,同时在降重过程中降低对胰岛素的抵抗及调脂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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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西咪替丁可减少二甲双胍的肾排出。 2琼脂类可减少二甲双胍的吸收。 3定期检查肌酐、肝功能及尿酮规格:每片含40mg格列齐特,250mg盐酸二甲双胍体。 4当外科手术及使用碘剂X线摄影检查时,应告诉医生正在服用本药。 |
1.糖尿病患者使用可能影响胰岛素及降血糖药物效果,故在治疗期间应监测患者代谢状况,必要时应适当调整胰岛素及降糖药物剂量。高血压患者使用时,应注意血压监测。 2.可能增加外源性儿茶酚胺效应,故使用肾上腺素类药物应密切监测患者心血管系统反应。 3.具有兴奋作用,司机或操纵机器者慎用。 4.不得超过规定最高服药量以试图增效,正常疗程一般为2~3个月,部分病例较短疗程已显效。服用前后宜作血象、肝、肾功能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