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肺肾阴亏,潮热盗汗,咽干,眩晕耳鸣,腰膝酸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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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熟地黄、山茱萸(制)、山药、茯苓、牡丹皮、泽泻、麦冬、五味子;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哌啶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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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建省龙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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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560 |
国药准字H330205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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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肺肾阴亏,潮热盗汗,咽干,眩晕耳鸣,腰膝酸软 |
用于急、慢性各型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抽动秽语综合症。控制兴奋躁动、敌对情绪和攻击行为的效果较好。因本品心血管系不良反应较少,也可用于脑器质性精神障碍和老年性精神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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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治疗精神分裂症,口服,从小剂量开始,起始剂量一次2~4mg(1~2片),一日2~3次。逐渐增加至常用量一日10~40mg(5~20片),维持剂量一日4~20mg(2~10片)。治疗抽动秽语综合症,一次1~2mg(0.5~1片),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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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忌油腻食物 |
1.锥体外系反应较重且常见,急性肌张力障碍在儿童和青少年更易发生,出现明显的扭转痉挛,吞咽困难,静坐不能及类帕金森病。2..长期大量使用可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3.可出现口干、视物模糊、乏力、便秘、出汗等。4.可引起血浆中泌乳素浓度增加,可能有关的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经失调、闭经。5.少数病人可能引起抑郁反应。6.偶见过敏性皮疹、粒细胞减少及恶性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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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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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参考成人剂量,酌情减量。老年用药:应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剂量,以避免出现锥体外系反应及迟发性运动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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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肺肾阴亏,潮热盗汗,咽干,眩晕耳鸣,腰膝酸软 |
用于急、慢性各型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抽动秽语综合症。控制兴奋躁动、敌对情绪和攻击行为的效果较好。因本品心血管系不良反应较少,也可用于脑器质性精神障碍和老年性精神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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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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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3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4. 用药期间避免驾驶或操作机械;5. 定期检查血象和肝肾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