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除湿,活血通络。用于风湿热邪痹阻经络所致关节红肿热痛以及中风偏瘫,肢体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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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石膏、地锦草、白云香、白豆蔻、苘麻子、檀香、肉豆蔻、木香、川楝子、草果仁、方海、白苣胜、紫檀香、体外培育牛黄、甘草、诃子、水牛角浓缩粉、草决明、栀子、藏红花、土木香、黑苣胜、丁香、海金沙、肉桂、沉香、人工麝香、荜茇、珍珠(制)。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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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奥特奇蒙药股份有限公司金山蒙药厂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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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680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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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除湿,活血通络。用于风湿热邪痹阻经络所致关节红肿热痛以及中风偏瘫,肢体麻木。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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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3~17丸,一日1~2次,温开水送服。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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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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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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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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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除湿,活血通络。用于风湿热邪痹阻经络所致关节红肿热痛以及中风偏瘫,肢体麻木。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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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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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