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痤疮、扁平苔癣、白斑、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屑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同时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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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全反式维A酸。其化学名称为:3,7-二甲基-9-(2,6,6-三甲基环己烯)-2,4,6,8全反式壬四烯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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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良福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双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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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494 |
国药准字H110213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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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痤疮、扁平苔癣、白斑、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屑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同时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 |
用于过敏性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瘙痒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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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用于皮肤疾病的治疗。口服,每日2-3次,每次10mg2,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的治疗。口服,按体表面积每天45mg/㎡,每日最高总量不超过0.12g,分2~4次服用,疗程4~8周。根据治疗反应调整用量,达完全缓解后,还应给予标准化治疗。 |
外用:一日2-4次,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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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药成分过敏的病人禁用。 |
1.禁用于感染性皮肤病,如脓疱病、体癣、股癣等;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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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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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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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痤疮、扁平苔癣、白斑、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屑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同时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 |
用于过敏性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瘙痒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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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唇炎、黏膜干燥、结膜炎、甲沟炎、脱发。2、高血脂,多发生于治疗后2-3个月。3、引起胚胎发育畸形。4、肝功能受损。5、其他:可出现头痛、头晕(50岁以下者较老年人多)、骨增厚、口干、脱屑以及对光过敏、皮肤色素变化等。 |
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外用具有:(1)消炎、抗过敏、止痒及减少渗出作用;(2)可以减轻和防止组织对炎症的反应,能消除局部非感染性炎症引起的发热、发红及肿胀,从而减轻炎症的表现;(3)免疫抑制作用:防止或抑制细胞中介的免疫反应,延迟性的过敏反应,并减轻原发免疫反应的扩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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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服用本品治疗APL,应在有经验的血液科医生严格监督下使用。口服本品出现不良反应时,应控制剂量或与谷维素,V,VB等服用,可使头疼等症状减轻或消失。在治疗严重皮肤病时,可与皮质激素,抗生素等合并使用,以增加疗效。 |
1.不宜长期使用,并避免全身大面积使用; 2.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 3.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