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肌苷口服溶液
浙江普洛康裕天然药物有限公司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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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肌苷。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 炙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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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普洛康裕天然药物有限公司 |
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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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3250 |
国药准字Z2002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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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肿疼痛,胁痛口苦,尿赤涩痛,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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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30毫升,儿童一次5~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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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胃部不适。 |
服用此类药物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包括腹泻、腹痛、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以及头晕、乏力等轻微不适。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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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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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肿疼痛,胁痛口苦,尿赤涩痛,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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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肌苷在体内参与细胞能量代谢和蛋白质合成,提高相关代谢酶的活性,改善肝脏功能,促进受损肝脏的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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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该药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该药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服用此类药物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包括腹泻、腹痛、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以及头晕、乏力等轻微不适。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