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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非处方药 医保甲类 国产

浙江普洛康裕天然药物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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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苷口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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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八味獐牙菜丸
八味獐牙菜丸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肌苷。

獐牙菜,兔儿草,波棱瓜子,角茴香,榜嘎(唐古特乌头),小糪皮、岩参、川木香。

生产企业

浙江普洛康裕天然药物有限公司

青海金诃格萨尔王藏药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3250

国药准字Z6302020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胆囊炎、胆石症、胆道感染、胆囊息肉、胆囊术后综合症、急慢性肝炎、肝硬化、胰腺炎、消化不良、胃肠功能紊乱。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0~30毫升,儿童一次5~10毫升,一日3次。

口服。嚼碎药丸,用温开水送服或将药丸用开水化服。一次4~5丸,一日2~3次。

副作用

偶见胃部不适。

该药品可能导致消化系统不适,如胃痛、恶心、腹泻等。个别患者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长期使用可能影响肝肾功能。

禁忌

成分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胆囊炎、胆石症、胆道感染、胆囊息肉、胆囊术后综合症、急慢性肝炎、肝硬化、胰腺炎、消化不良、胃肠功能紊乱。

药理作用

肌苷在体内参与细胞能量代谢和蛋白质合成,提高相关代谢酶的活性,改善肝脏功能,促进受损肝脏的恢复。

注意事项

1.该药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该药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4.如出现严重腹泻,应立即停药并就医;5.服用三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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