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肌苷口服溶液
浙江普洛康裕天然药物有限公司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肌苷。 |
云芝提取物、核桃楸皮、山豆根、菟丝子。 |
|
生产企业 |
浙江普洛康裕天然药物有限公司 |
丹东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3250 |
国药准字Z2004417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清热燥湿,解热固本。用于湿热蕴结证的慢性肝炎,甲胎蛋白持续阳性患者,并可用于湿热蕴结证肝癌患者化疗的辅助治疗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30毫升,儿童一次5~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疗程4周,连用2个疗程。 |
|
副作用 |
偶见胃部不适。 |
个别患者服用后出现恶心、头晕、胃部不适、轻度腹泻。 |
|
禁忌 |
|
|
|
成分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清热燥湿,解热固本。用于湿热蕴结证的慢性肝炎,甲胎蛋白持续阳性患者,并可用于湿热蕴结证肝癌患者化疗的辅助治疗 |
|
药理作用 |
肌苷在体内参与细胞能量代谢和蛋白质合成,提高相关代谢酶的活性,改善肝脏功能,促进受损肝脏的恢复。 |
||
注意事项 |
1.该药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该药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含有的山豆根用量较大,不可超量、超疗程使用。 (2)服药期间如出现恶心、呕吐、头晕、腹泻或呼吸表浅,应立即停药。必要时,立即就诊。 (3)据文献报道,过量使用山豆根可有神经毒性反应、胃肠道反应等, 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头胀,四肢软弱无力,步 态不稳,甚至四肢抽搐,神志不清,呼吸浅速,口唇发绀,肌张力、 肌力下降,腱反射消失等,以及过敏性药疹。山豆根上述毒性与所含 苦参碱、金雀花碱等生物碱有关。 (4)偶有沉淀,请摇匀后一并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