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肌苷口服溶液
浙江普洛康裕天然药物有限公司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肌苷。 |
本品主要成份为柳胺酚。 |
|
生产企业 |
浙江普洛康裕天然药物有限公司 |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3250 |
国药准字H2202407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用于胆囊炎、胆道炎、胆石症及胆道手术后综合征。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30毫升,儿童一次5~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0.25~0.5g(1~2粒),一日3次,餐前服用。可随年龄、症状,适当增减用量。 |
|
副作用 |
偶见胃部不适。 |
用药后偶有荨麻疹样皮肤反应或恶心等消化道反应。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尤其是高龄患者应减量。 |
|
成分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用于胆囊炎、胆道炎、胆石症及胆道手术后综合征。 |
|
药理作用 |
肌苷在体内参与细胞能量代谢和蛋白质合成,提高相关代谢酶的活性,改善肝脏功能,促进受损肝脏的恢复。 |
||
注意事项 |
1.该药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该药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长期使用本品可增加外周血小板的数量。 2.如治疗中有反复胆绞痛发作,应停药。 3.本品不能溶解胆色素结石、混合结石及不透X线的结石。 4.有药物过敏史患者慎用。用药中如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