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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非处方药 医保甲类 国产

浙江普洛康裕天然药物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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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苷口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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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羟甲烟胺片
羟甲烟胺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肌苷。

本品活性成份为羟甲烟胺。

生产企业

浙江普洛康裕天然药物有限公司

湖南健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3250

国药准字H4302135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本品适用于胆囊炎、胆管炎,亦可用于病毒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0~30毫升,儿童一次5~10毫升,一日3次。

口服,一次0.5 g~1.0g,一日3次,饭前服,连服2~4天后改为一次0.5g,一日3~4次。

副作用

偶见胃部不适。

一般耐受良好。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本品适用于胆囊炎、胆管炎,亦可用于病毒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药理作用

肌苷在体内参与细胞能量代谢和蛋白质合成,提高相关代谢酶的活性,改善肝脏功能,促进受损肝脏的恢复。

注意事项

1.该药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该药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避免与酒精同服;4. 定期检查肝肾功能;5. 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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