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糖尿病神经病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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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依帕司他。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二甲双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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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扬子江药业集团南京海陵药业有限公司 |
深圳市中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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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012 |
国药准字H440248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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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糖尿病神经病变。 |
用于单纯饮食控制不满意的2型糖尿病病人,尤其是肥胖和伴高胰岛素血症者,用本药不但有降血糖作用,还可能有减轻体重和高胰岛素血症的效果。对某些磺酰脲类疗效差的患者可奏效,如与磺酰脲类、小肠糖苷酶抑制剂或噻唑烷二酮类降糖药合用,较分别单用的效果更好。亦可用于胰岛素治疗的患者,以减少胰岛素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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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通常剂量每次50毫克(1片),每日三次,于饭前口服。 |
口服,成人开始一次0.25g(1片),一日2~3次,以后根据疗效逐渐加量,一般每日量1~1.5g(4-6片),最多每日不超过2g(8片)。餐中或餐后即刻服用,可减轻胃肠道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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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过敏:偶见红斑、水泡、皮疹、瘙痒。2.肝脏:偶见胆红素、AST、ALT、r-GTP升高。3.消化系统:偶见腹泻、恶心、呕吐、腹痛、食欲不振、腹部胀满感,胃部不适。4.肾脏:偶见肌酐升高。5.其他:极少见眩晕、头晕、颈痛、乏力、思睡、浮肿、肿痛、四肢痛感、麻木、脱毛。 |
下列情况应禁用: 1.2型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肝及肾功能不全(血清肌酐超过1.5mg/dl)、肺功能不全、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严重感染和外伤、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 2.糖尿病合并严重的慢性并发症(如糖尿病肾病、糖尿病眼底病变)。 3.静脉肾盂造影或动脉造影前。 4.酗酒者。 5.严重心、肺病患者。 6.维生素B12、叶酸和铁缺乏的患者。 7.全身情况较差的患者(如营养不良、脱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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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无本品在孕妇的安全性资料,因此,孕妇在需要使用本品时应极为慎重,权衡其利弊后再决定是否使用本品。在动物试验中表明本品可通过乳汁排泌,因此,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本品。 儿童用药:尚无儿童用药安全性的经验。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如有因生理机能的改变,使用本品时应考虑适当减量。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大于65岁)慎用,因肾功能减弱,用药量宜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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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糖尿病神经病变。 |
用于单纯饮食控制不满意的2型糖尿病病人,尤其是肥胖和伴高胰岛素血症者,用本药不但有降血糖作用,还可能有减轻体重和高胰岛素血症的效果。对某些磺酰脲类疗效差的患者可奏效,如与磺酰脲类、小肠糖苷酶抑制剂或噻唑烷二酮类降糖药合用,较分别单用的效果更好。亦可用于胰岛素治疗的患者,以减少胰岛素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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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依帕司他是一种可逆性的醛糖还原酶非竞争性抑制剂,对醛糖还原酶具有选择性抑制作用。临床研究表明,依帕司他能抑制糖尿病性外周神经病变患者红细胞中山梨醇的积累,与对照组比较能改善患者的自觉症状和神经功能障碍。动物实验表明依帕司他可显著抑制糖尿病模型大鼠的坐骨神经、红细胞、视网膜中山梨醇的累积,提高其运动神经传导速度和自主神经机能;在神经形态学上,依帕司他可改善轴突流异常,增加其坐骨神经中有髓神经纤维密度、腓肠神经髓鞘厚度、轴突面积、轴突圆柱率;另外,依帕司他也可改善模型动物坐骨神经的血流并使其肌醇含量回升。毒理研究遗传毒性:依帕司他Ames试验、CHL染色体畸变试验、小鼠骨髓细胞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生殖毒性:大鼠灌胃给予依帕司他20、100、500mg/kg,一般生殖毒性试验、致畸敏感期试验和围产期试验未见异常;兔灌胃给药20、100、250、500mg/kg,进行致畸敏感期毒性试验,发现500mg/kg组流产及胎仔被完全吸收的发生率增加。尚未确定依帕司他在孕妇中的用药安全性,只用在预期治疗利益大于治疗所带来的危害时才可用于孕妇或可能怀孕的妇女。实验表明依帕司他可经大鼠乳汁分泌, |
本品为降血糖药。本品可降低2型糖尿病患者空腹及餐后高血糖,HbAlc可下降1%~2%,本品降血糖的机制可能是: 1.增加周围组织对胰岛素的敏感性,增加胰岛素介导的葡萄糖利用。 2.增加非胰岛素依赖的组织对葡萄糖的利用,如脑、血细胞、肾髓质、肠道、皮肤等。 3.抑制肝糖原异生作用,降低肝糖输出。 4.抑制肠壁细胞摄取葡萄糖。 5.抑制胆固醇的生物合成和贮存,降低血甘油三酯、总胆固醇水平。与胰岛素作用不同,本品无促进脂肪合成作用、对正常人无明显降血糖作用,对Ⅱ型糖尿病单独应用时一般不引起低血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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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药品应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点,防止儿童误食。 2.服用本品后,尿液可能出现褐红色,此为正常现象,因此在有些检测项目中可能会受到影响。 3.有过敏体质史者慎用。 4.如一旦出现过敏表现,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5.连续服用本品12周无效的患者应考虑改换其他疗法。 |
1.Ⅰ型糖尿病不应单独应用本品(可与胰岛素合用)。 2.用药期间经常检查空腹血糖、尿糖及尿酮体,定期测血肌酐、血乳酸浓度。 3.与胰岛素合用治疗时,防止出现低血糖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