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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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本品主要成分为苦参素,其化学名称为:氧化苦参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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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金鸿堂制药有限公司 |
沈阳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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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1619 |
国药准字H20040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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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1、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2、肿瘤放、化疗引起的白细胞低下,其它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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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1、治疗乙肝:将本品0.6g用注射用水溶解后加入5%葡萄糖或0.9%氯化钠注射液250~500ml中静脉滴注。每日一次,每次0.6g,二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2、用于升白:每日二次,每次0.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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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有严重血液,心,肝,肾及内分泌疾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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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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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1、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2、肿瘤放、化疗引起的白细胞低下,其它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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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能降低乙型肝炎病毒(DHBV)感染鸭血清DHBV-DNA水平,对CCL4和一半乳糖胺所致的小鼠中毒性肝损伤具有保护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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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请在医生指导下用药,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长期使用应密切注意肝功能变化,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建议使用本品,用药后出现药疹者应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