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 1.高尿酸血症伴慢性痛风性关节炎及痛风石,但必须:(1)肾小球滤过滤大于50~60ml/分钟。(2)无肾结石或肾结石史。(3)非酸性尿。(4)不服用水杨酸类药物者。 2.作为抗生素治疗的辅助用药,与青霉素、氨苄西林、苯唑西林、邻氯西林、萘夫西林(nafcillin)等抗生素同用时,可抑制这些抗生素的排出,提高血药浓度并能维持较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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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丙磺舒。 |
本品活性成分为尼美舒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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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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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786 |
国药准字H20090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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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 1.高尿酸血症伴慢性痛风性关节炎及痛风石,但必须:(1)肾小球滤过滤大于50~60ml/分钟。(2)无肾结石或肾结石史。(3)非酸性尿。(4)不服用水杨酸类药物者。 2.作为抗生素治疗的辅助用药,与青霉素、氨苄西林、苯唑西林、邻氯西林、萘夫西林(nafcillin)等抗生素同用时,可抑制这些抗生素的排出,提高血药浓度并能维持较长时间。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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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 口服。2 慢性痛风的高尿酸血症:成人一次0.25g,一日 2 次,一周后可增至一次0.5g,一日2次。3 增强青霉素类的作用:成人一次0.5g,一日4次。2~14岁或体重在50kg 以下儿童,首剂按体重 0.025g/kg或按体表面积 0.7g/m2,以后每次0.01g/kg或 0.3g/m2,一日4次。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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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胃肠道不适、皮疹、头痛、恶心、呕吐、腹泻、过敏反应等。 |
本品不良反应较少,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胃灼热、胃痛及胃肠道障碍,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用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出现上述症状,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胃肠出血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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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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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未通过实验证实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目前也未证实本品是否通过大人母乳排出体外,同样不推荐哺乳期妇女应用。儿童用药: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应严格遵照医嘱,医生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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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 1.高尿酸血症伴慢性痛风性关节炎及痛风石,但必须:(1)肾小球滤过滤大于50~60ml/分钟。(2)无肾结石或肾结石史。(3)非酸性尿。(4)不服用水杨酸类药物者。 2.作为抗生素治疗的辅助用药,与青霉素、氨苄西林、苯唑西林、邻氯西林、萘夫西林(nafcillin)等抗生素同用时,可抑制这些抗生素的排出,提高血药浓度并能维持较长时间。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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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高尿酸血症患者慎用;3.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5.定期检查肝肾功能;6.用药期间应多饮水,保持尿量在2000ml以上。 |
1. 服用期间避免饮酒;2. 避免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同时使用;3.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5. 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