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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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分为尼美舒利。 |
祖师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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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秦皇岛市山海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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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235 |
国药准字Z20023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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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祛风除湿,活血止痛。用于风湿痹症,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也可用于坐骨神经痛、肩周炎寒湿阻络证,症见:关节痛,遇寒增痛,得热痛减,以及腰腿肩部疼痛重着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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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坐骨神经痛、肩周炎疗程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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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不良反应较少,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胃灼热、胃痛及胃肠道障碍,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用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出现上述症状,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胃肠出血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个别患者出现胃部反应及头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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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未通过实验证实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目前也未证实本品是否通过大人母乳排出体外,同样不推荐哺乳期妇女应用。儿童用药: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应严格遵照医嘱,医生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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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祛风除湿,活血止痛。用于风湿痹症,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也可用于坐骨神经痛、肩周炎寒湿阻络证,症见:关节痛,遇寒增痛,得热痛减,以及腰腿肩部疼痛重着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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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服用期间避免饮酒;2. 避免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同时使用;3.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5. 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
孕妇及风湿热痹者慎用,有胃病者可饭后服用,并配合健胃药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