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利咽,解毒止痛。用于小儿肺卫热盛所致的喉痹、乳蛾,症见咽喉肿痛、咳嗽痰盛、口舌糜烂;急性咽炎、急性扁桃腺炎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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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金银花、射干、金果榄、桔梗、玄参、麦冬、牛黄、冰片。辅料为:蔗糖、糊精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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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华润三九(黄石)药业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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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105 |
国药准字H32021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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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利咽,解毒止痛。用于小儿肺卫热盛所致的喉痹、乳蛾,症见咽喉肿痛、咳嗽痰盛、口舌糜烂;急性咽炎、急性扁桃腺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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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岁至二岁一次4克,一日2次;三岁至五岁一次4克,一日3次;六岁至十四岁一次8克,一日2~3次。 |
滴眼剂0.5%~1%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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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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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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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利咽,解毒止痛。用于小儿肺卫热盛所致的喉痹、乳蛾,症见咽喉肿痛、咳嗽痰盛、口舌糜烂;急性咽炎、急性扁桃腺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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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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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3.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14.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15.急性喉炎不适用,症见犬吠样咳嗽应及时到医院就诊。16.风寒袭肺咳嗽不适用,症见发热恶寒、鼻流清涕、咳嗽痰白等。17.脾虚易腹泻者慎服。18.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1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2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2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2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2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2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