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胃肠道运动功能紊乱引起的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嗳气、腹胀、腹鸣、腹痛、腹泻、便秘等症状的改善。 2.肠道易激惹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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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马来酸曲美布汀。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二甲双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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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田边制药有限公司 |
常州兰陵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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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290 |
国药准字H1999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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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胃肠道运动功能紊乱引起的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嗳气、腹胀、腹鸣、腹痛、腹泻、便秘等症状的改善。 2.肠道易激惹综合征。 |
用于单纯饮食控制不满意的Ⅱ型糖尿病病人,尤其是肥胖和伴高胰岛素血症者,用本药不但有降血糖作用,还可能有减轻体重和高胰岛素血症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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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口服,每次0.1~0.2g,一日3次,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剂量,或遵医嘱。 |
口服:进餐时或餐后即刻服用,成人开始一次0.25g,一日2~3次,以后根据血糖和尿糖调整用量,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2.0g,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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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严重不良反应: 肝功能损伤(不足0.1%)、黄疸(发生率不详):因出现过伴谷-草转氨酶(GOT)、谷-丙转氨酶(GPT)、碱性磷脂酶(AI-P)、乳酸脱氢酶(LDH)、γ-谷氨酰转肽酶(γ-GTP)升高等的肝功能损伤、黄疸,需要充分观察,发现异常时停药,并作适当处置。 2.一般不良反应: 偶有口渴、口内麻木、腹泻、腹鸣、便秘和心动过速、困倦、眩晕、头痛、皮疹等,发生率约为0.4%。 |
1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肝肾功能不全、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塞、严重感染、外伤、重大手术、败血症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 2对本品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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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的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儿童慎用。 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生理机能较弱,需注意减量用药。 |
儿童注意事项: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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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胃肠道运动功能紊乱引起的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嗳气、腹胀、腹鸣、腹痛、腹泻、便秘等症状的改善。 2.肠道易激惹综合征。 |
用于单纯饮食控制不满意的Ⅱ型糖尿病病人,尤其是肥胖和伴高胰岛素血症者,用本药不但有降血糖作用,还可能有减轻体重和高胰岛素血症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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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本品为双胍类降血糖药。与甲苯磺丁脲不同,本品不促进胰岛素的分泌,其降血糖作用机理是促进组织无氧糖酵解,加强肌肉等组织对葡萄糖的利用,同时抑制肝糖原的异生,减少葡萄糖的产生。此外本品还可抑制胰高血糖素的释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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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作适当外置。 |
1.与胰岛素合用会增强降血糖作用,故应调整剂量。 2.本品可加强抗凝药(如华法林等)的抗凝血作用,导致出血倾向。 3.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不应单独应用本品。 4.定期检查血糖、尿糖、尿酮体、肾功能等。 5.既往有乳酸性酸中毒史者禁用。 6.发生有皮疹等过敏反应者应停药。 7.本品如与含醇饮料同服可发生腹痛,酸血症及体温过低。 8.本品与磺酰脲类并用时,可引起低血糖,应监测患者血糖浓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