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胃肠道运动功能紊乱引起的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嗳气、腹胀、腹鸣、腹痛、腹泻、便秘等症状的改善。 2.肠道易激惹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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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马来酸曲美布汀。 |
格列美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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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田边制药有限公司 |
广西百琪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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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290 |
国药准字H200302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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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胃肠道运动功能紊乱引起的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嗳气、腹胀、腹鸣、腹痛、腹泻、便秘等症状的改善。 2.肠道易激惹综合征。 |
2型糖尿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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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口服,每次0.1~0.2g,一日3次,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剂量,或遵医嘱。 |
口服,遵医嘱,起始剂量为2mg,每天一次,早餐或第一次进餐前半小时给药,维持剂量2-4mg,每天一次,推荐最大剂量8mg,根据血糖控制情况增加剂量,每1-2周剂量上调不超过2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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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严重不良反应: 肝功能损伤(不足0.1%)、黄疸(发生率不详):因出现过伴谷-草转氨酶(GOT)、谷-丙转氨酶(GPT)、碱性磷脂酶(AI-P)、乳酸脱氢酶(LDH)、γ-谷氨酰转肽酶(γ-GTP)升高等的肝功能损伤、黄疸,需要充分观察,发现异常时停药,并作适当处置。 2.一般不良反应: 偶有口渴、口内麻木、腹泻、腹鸣、便秘和心动过速、困倦、眩晕、头痛、皮疹等,发生率约为0.4%。 |
对格列美脲有过敏者,糖尿病酮症酸中毒者,孕妇,分娩妇女,哺乳期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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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的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儿童慎用。 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生理机能较弱,需注意减量用药。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怀孕及哺乳期间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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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胃肠道运动功能紊乱引起的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嗳气、腹胀、腹鸣、腹痛、腹泻、便秘等症状的改善。 2.肠道易激惹综合征。 |
2型糖尿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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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本品为第二代磺酰脲类口服降血糖药,其降血糖作用的主要机理是刺激胰岛b细胞分泌胰岛素,部分提高周围组织对胰岛素的敏感性。本品与胰岛素受体结合及离解的速度较格列本脲为快,较少引起较重低血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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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作适当外置。 |
1病人用药时应遵医嘱,注意饮食,运动和用药时间。 2治疗中应注意早期出现的低血糖症状,如头痛、兴奋、失眠、震颤和大量出汗,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严重者应静脉滴注葡萄糖液,对有创伤、术后,感染或发热病人应给与胰岛素维持正常血糖代谢。 3避免饮酒,以免引起类戒断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