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重度难治性节性痤疮,尤其适用于结节囊肿型痤疮,亦可用于毛发红糠疹等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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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异维A酸,又称13-顺式维A酸。 |
本品主要成份是鬼臼毒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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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东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葫芦岛国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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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201 |
国药准字H20074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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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重度难治性节性痤疮,尤其适用于结节囊肿型痤疮,亦可用于毛发红糠疹等疾病。 |
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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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口服治疗痤疮的剂量应因人而异,从0.1~1(mg/kg)/日不等,一般建议开始剂量为0.5(mg/kg)/日,分两次口服。本药为脂溶性,进餐时服药可促进吸收,治疗2~4周后可根据临床效果及不良反应酌情调整剂量。6~8周为一疗程,疗程之间可停药8周,停药后短期内可持续改善症状。 |
①涂药前先用消毒、收敛溶液(如高锰酸钾溶液等)清洗患处、擦干;②用特制药签将药液涂于疣体处,涂遍疣体,不需重复并尽量避免药液接触正常皮肤和粘膜;③用药总量勿超过1毫升,涂药后暴露患处使药液干燥;④每日用药2次,连续3天,停药观察4天为一疗程。如病灶尚有残留可重复一个疗程,但最多不超过三个疗程,如三个疗程后仍有湿疣,患者应及时就医以进一步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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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全,维生素A过量及高血脂症患者禁用。 |
1.多数病人用药后涂药部位可出现不同程度烧灼感或刺痛感,以及红斑、水肿和糜烂; 2.脱落后局部可出现红斑或浅表糜烂,以上均为常见的局部反应,不必停药。 3.个别患者局部反应严重,可用消炎、收敛药液冷湿敷或用霜、乳、糊剂处理,可很快显著减轻症状,对于局部出现严重溃疡、水肿、剧烈疼痛者,必要时可停止治疗。 4.少数病人治疗过程中无任何不良反应。 5.外用治疗未见系统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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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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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目前尚缺乏儿童用药方面的实验资料,建议儿童不宜用药。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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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重度难治性节性痤疮,尤其适用于结节囊肿型痤疮,亦可用于毛发红糠疹等疾病。 |
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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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药的副作用与维生素A过量的临床表现相似,常见的副作用包括口唇及皮肤干燥,唇炎,脱屑,瘙痒,疼痛,皮疹,皮肤脆性增加,掌跖脱皮,瘀斑,还可出现继发感染等。 2.结合膜炎,严重者角膜混浊,视力障碍,视乳头水肿,头痛,头晕,精神症状,抑郁,良性脑压增高。 3.毛发疏松,指甲变软。 4.骨质疏松,肌肉无力,疼痛,胃肠道症状,鼻衄等。 5.妊娠服药可导致自发性流产及胎儿发育畸形。 6.实验室检查可引起血沉快,肝酶升高,血脂升高,血糖升高,血小板下降等。 上述副作用大多为可逆性,停药后可逐渐得到恢复。副作用的轻重与本药的剂量大小,疗程长短及个体耐受性有关。轻度不良反应可不必停药,或减量使用,重度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由医师作相应处理。上述不良反应大多为可逆性,停药后可逐渐得到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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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孕妇,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全,维生素A过量及高血脂症患者禁用。 |
1.本药仅供外用,不可口服。 2.本药不能接触眼部。若不慎进入眼部要立即用清水冲洗净。 3.严禁药液与健康皮肤长期接触,因为药液中的活性成分能损害健康皮肤。 4.治疗期间,最好不要性交。 5.用药后立即盖紧瓶盖,防止药液蒸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