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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维A酸软胶囊

异维A酸软胶囊

处方药 医保

上海东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适用于重度难治性节性痤疮,尤其适用于结节囊肿型痤疮,亦可用于毛发红糠疹等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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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维A酸软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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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异维A酸软胶囊
异维A酸软胶囊
阿维A胶囊
阿维A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异维A酸,又称13-顺式维A酸。

化学名称为 :全反式-9-(4-甲氧-2,3,6-三甲苯基)-3,7-二甲基2,4,6,8-壬四烯酸乙酸。

生产企业

上海东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Patheon Inc.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5201

注册证号H2014021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重度难治性节性痤疮,尤其适用于结节囊肿型痤疮,亦可用于毛发红糠疹等疾病。

用于治疗严重银屑病、严重角质异常性疾病,详见产品说明书。

用法用量

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口服治疗痤疮的剂量应因人而异,从0.1~1(mg/kg)/日不等,一般建议开始剂量为0.5(mg/kg)/日,分两次口服。本药为脂溶性,进餐时服药可促进吸收,治疗2~4周后可根据临床效果及不良反应酌情调整剂量。6~8周为一疗程,疗程之间可停药8周,停药后短期内可持续改善症状。

阿维A的剂量应当根据个体情况进行调整,因为各人药物的吸收及代谢率存在差异。最好为每日一次服药,并且与食物或奶同服。以下为一般指导量: 成人 初始量25毫克(25毫克胶囊一粒)或30毫克(10毫克胶囊三粒)服用2~4周后可获得满意效果。 维持量必须根据临床疗效和耐受性来决定。一般每日25毫克~50毫克服用6-8周常可获得理想疗效。 在某些病例,有时需要将剂量增大至最大75毫克/日(25毫克胶囊三粒)。 当大部分银屑病皮损消退后可停止服用。复发病例可用上述方法重新治疗。 在角化异常性疾病,常需要维持疗法,不过应当使用尽可能小的剂量,如20毫克/日,一般不应超过50毫克/日。 儿童 考虑到长期治疗可能出现的严重副作用,因此应慎重评估治疗的副作用和疗效的平衡。一般只有当其他疗法不能使用时才能应用阿维A酸。 剂量应根据患者体重进行计算,每日剂量约为0.5毫克/千克,部分病例可短时间使用大剂量(高达1毫克/千克/日)药物,但最大不能超过35毫克/日。考虑到长期治疗的副作用,维持剂量应控制在尽可能低水平。 联合疗法 当本品与其它疗法联合应用时,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可以适当减少本品的剂量。 正规外用疗

副作用

孕妇,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全,维生素A过量及高血脂症患者禁用。

服用本品的患者大多数会发生一些不良反应。这种不良反应往往在减量或停药后消失,在治疗开始阶段有时可见银屑病症状有所加重。 最多见的不良反应为维生素A过多症的表现如嘴唇干燥,使用脂性软膏可使该不良反应减轻。 粘膜和移行上皮可发生干燥或发生炎症性损害。有时这种情况会导致鼻出血和鼻炎,眼部症状(干眼症、结膜炎)和对角膜眼镜片的不耐受。角膜溃疡罕见。 还可发生唇炎、口角皲裂、口腔干燥和口渴。偶有发生口炎、齿龈炎及味觉异常者。 在本品治疗过程中,由白色念珠茵所致的外阴阴道炎的发生率也有所上升。 治疗过程中可发生全身皮肤变薄、脱屑,特别在掌跖更明显。 常见脱发、甲脆和甲沟炎。偶见大疱性皮疹和发质异常。在少数情况下,还可发生光敏反应。 上述副作用一般在停药后都可恢复。 虽然颅内高压(假性脑瘤)罕见,但有时可有头痛。患者如出现剧烈头痛、恶心、呕吐和视力异常,应立即停用本品并请神经科医生进行诊治,有时可见视力模糊和夜间视力下降(见【注意事项】)。 偶见肌肉、关节和骨骼疼痛。维持治疗可导致已存在的脊柱骨质增生加重、出现新的骨质增生性病变和导致骨骼外钙化,这些变化在长期维甲酸治疗中也可见到。 偶见外周水肿和皮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考虑到长期治疗可能出现的严重不良反应,因此应慎重进行利弊评估。一般只有当其他疗法不能使用时才能应用阿维A。老年用药:同成人用药。

成分

适用于重度难治性节性痤疮,尤其适用于结节囊肿型痤疮,亦可用于毛发红糠疹等疾病。

用于治疗严重银屑病、严重角质异常性疾病,详见产品说明书。

药理作用

1.本药的副作用与维生素A过量的临床表现相似,常见的副作用包括口唇及皮肤干燥,唇炎,脱屑,瘙痒,疼痛,皮疹,皮肤脆性增加,掌跖脱皮,瘀斑,还可出现继发感染等。 2.结合膜炎,严重者角膜混浊,视力障碍,视乳头水肿,头痛,头晕,精神症状,抑郁,良性脑压增高。 3.毛发疏松,指甲变软。 4.骨质疏松,肌肉无力,疼痛,胃肠道症状,鼻衄等。 5.妊娠服药可导致自发性流产及胎儿发育畸形。 6.实验室检查可引起血沉快,肝酶升高,血脂升高,血糖升高,血小板下降等。 上述副作用大多为可逆性,停药后可逐渐得到恢复。副作用的轻重与本药的剂量大小,疗程长短及个体耐受性有关。轻度不良反应可不必停药,或减量使用,重度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由医师作相应处理。上述不良反应大多为可逆性,停药后可逐渐得到恢复。

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全,维生素A过量及高血脂症患者禁用。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避免与光敏感药物同时使用;3.定期检查肝功能;4.避免强烈日光或紫外线照射;5.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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