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主要用于带状疱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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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称:L-缬氨酸-2-[(6-氧代-2-氨基-1,6-二氢-9H-嘌呤-9-基)甲氧基]乙基酯盐酸盐。 |
本品主要成份为更昔洛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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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东信药业有限公司 |
湖北东信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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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4107 |
国药准字H20110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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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主要用于带状疱疹。 |
本品用于免疫损伤引起巨细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1、用于免疫功能损伤发生的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的维持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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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3g,一日2次,饭前空腹服用。带状疱疹连续服药10日。单纯性疱疹连续服药7日。 |
本品为分散片,可直接口服/吞服,或将本品投入约100ml水中,振摇分散后口服。 肾功能正常情况下 CMV视网膜炎的维持治疗:在诱导治疗后,推荐维持量为每次1000 mg,一天3次.与食物同服。也可在非睡眠时每次服500 mg,每3小时1次,每日6次,与食物同服。维持治疗时若CMV视网膜炎有发展,则应重新进行诱导治疗。 晚期HIV感染CMV病的预防:预防剂量为每次1000 mg,一天3次,与食物同服。 器官移植受者CMV病的预防:预防剂量为每次1000 mg,一天3次,与食物同服。用药疗程根据免疫抑制的时间和程度确定。 若患者肾功能减退,则应根据肌酐清除率酌情调整用量,见下表:(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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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禁用于对伐昔洛韦、阿昔洛韦或本品制剂中任何成分过敏的病人。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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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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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更昔洛韦在人类用药的推荐剂量水平可能引起致畸和胚胎毒性。没有对妊娠妇女进行足够的、良好对照研究。故仅在充分显示治疗益处超过对胎儿的潜在危害的情况下,方可在妊娠期使用本品。对更昔洛韦是否分泌入人类乳汁的情况未知。由于许多药物可分泌入人乳,且更昔洛韦治疗可引起动物致癌和致畸效果,考虑更昔洛韦对乳儿可能有严重的不良反应,因此,哺乳期妇女慎用。如哺乳期必须接受本品,则应在治疗期停止授乳。使用最后一剂本品后至哺乳前最少的安全间隔尚未知。儿童用药:本品对儿科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定,由于潜在长期的致癌性和生殖毒性,故在儿科人群使用本品应特别谨慎。仅在仔细评价且认为潜在的获益超过风险时方可给儿科患者用药。接受本品治疗的所报道的儿童不良事件与成人报道的事件相似。粒细胞减少症(17%)和血小板减少症(10%)是最常报道的不良事件。老年用药:本品在老年患者的药代动力学资料尚未确立。由于老年个体通常肾小球滤过率低,故在本品治疗前和治疗中应特别注意评价肾功能。对本品的临床研究中未包括足够的65岁或以上患者,不能确定他们的反应是否与年轻个体不同。其他的临床实践亦没有确定老年患者和年轻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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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主要用于带状疱疹。 |
本品用于免疫损伤引起巨细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1、用于免疫功能损伤发生的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的维持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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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消化系统少数患者有轻度胃肠道症状,如胃部不适、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便秘等。 2.中枢神经系统可出现头痛、乏力、眩晕。 3.血液可引起贫血、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TTP)和溶血性尿毒症综合征。 4.心血管系统可引起心动过速、血管扩张等。 5.其它可见皮肤瘙痒、关节痛、肌痛、畏光、眼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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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更昔洛韦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脱水或已有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肾功能不全者在接受本品治疗时,需根据肌酐清除率来校正剂量。 3.严重免疫功能缺陷者长期或多次应用本品治疗后可能引起单纯疱疹病毒和带状疱疹病毒对本品耐药。如单纯疱疹患者应用本品后皮损不见改善者应测试单纯疱疹病毒对本品的敏感性。 4.随访检查:由于生殖器疱疹患者大多易患子宫颈癌,因此患者至少应一年检查一次,以早期发现。 5.一旦疱疹症状与体征出现,应尽早给药。 6.服药期间应给予患者充分的水,防止阿昔洛韦在肾小管内沉淀。 7.一次血液透析可使阿昔洛韦的血药浓度减低60%,因此血液透析后应补给一次剂量。 8.生殖器复发性疱疹感染以间歇短程疗法给药有效。由于动物实验曾发现本品对生育的影响及致突变作用,因此口服剂量与疗程不应超过推荐标准。生殖器复发性疱疹的长程疗法也不应超过6个月。 9.本品对单纯疱疹病毒的潜伏感染和复发无明显效果,不能根除病毒。 |
1. 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可能引起骨髓抑制;4. 可能引起精神异常;5. 可能引起胰腺炎;6. 可能引起肝功能异常;7. 可能引起电解质紊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