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活血通经,消肿止痛。用于毒瘀蕴解胞宫,少腹胀痛,月经不调,痛经,白带过多;盆腔炎、附件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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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毛冬青提取物(以总黄酮计)、吲哚美辛。 |
本品主要成分为安乃近,其化学名为[(1,5-二甲基-2-苯基-3-2,3-二氢-1H-吡唑-4-基)甲氨基]甲烷磺酸钠盐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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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东信药业有限公司 |
陕西永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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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3071 |
国药准字H61022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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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活血通经,消肿止痛。用于毒瘀蕴解胞宫,少腹胀痛,月经不调,痛经,白带过多;盆腔炎、附件炎。 |
用于高热时的解热,也可用于头痛、偏头痛、肌肉痛、关节痛和痛经等。本品亦有较强的抗风湿作用,可用于急性风湿性关节炎,但因本品有可能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很少在风湿性疾病中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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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肛门用药。一次1粒,一日1次,根据炎症的轻重,盆腔炎一疗程用药12~15粒,附件炎一疗程用药7~10粒。 |
深部肌肉注射一次0.25~0.5g;小儿一次5~10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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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药物过敏或对阿司匹林和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2、过敏性鼻炎、支气管哮喘患者(对本药较易发生过敏,甚至可引起严重的急性全身性过敏反应)。3、血管性水肿和支气管痉挛者。4、有活动性溃疡病、溃疡性结肠炎及其它上消化道疾病及病史者(可导致溃疡出血、穿孔)。5、有肝肾病史者(本药经肝脏代谢,经肾脏排泄,对肝肾均有一定毒性)。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
对本品或氨基比林有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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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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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活血通经,消肿止痛。用于毒瘀蕴解胞宫,少腹胀痛,月经不调,痛经,白带过多;盆腔炎、附件炎。 |
用于高热时的解热,也可用于头痛、偏头痛、肌肉痛、关节痛和痛经等。本品亦有较强的抗风湿作用,可用于急性风湿性关节炎,但因本品有可能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很少在风湿性疾病中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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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为氨基比林和亚硫酸钠相结合的化合物,易溶于水,解热、镇痛作用较氨基比林快而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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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是中西复方制剂,鉴于尚无充分的临床研究数据证实本复方制剂可以减低或消除其中化学药品的不良反应或其他应当注意的事项,故在此罗列与所含化学药品相关的内容,以提示医患在使用本品时予以关注。1、本药含有吲哚美辛,吲哚美辛属于非甾体类抗炎药,直肠给药单用时日用剂量一般不得超过200mg。2、本药含有吲哚美辛,14岁以下小儿一般不宜应用,老年患者慎用。3、本药含有吲哚美辛,以下均为单独使用该化学药物时的注意事项:(1)癫痫、帕金森病和精神病患者使用本品,可使病情加重。(2)心功能不全及高血压等患者用慎用。(3)血 |
1.本品较易引起不良反应,尤不宜用穴位注射,特别禁用于关节部位穴位; 2.对药物过敏者(如对吡唑酮类药物)不宜用,不得与任何其它药物混合注射; 3.本品不应长期使用。较长时间使用可引起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严重者可有再生障碍性贫血甚至导致死亡; 4.应严格控制剂量,成人一次不得超过0.5g,小儿一次以8~10mg/kg为宜; 5体弱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