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防治晕动病,适用于防治晕动时恶心呕吐,也可用于防治放射病、术后呕吐、药源性恶心和呕吐。美尼尔病和其他迷路内耳眩晕疾患所致恶心和眩晕的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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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茶苯海明。 |
丁香、肉桂、荜茇。辅料为凡士林、甘油、石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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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黄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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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5844 |
国药准字B200208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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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防治晕动病,适用于防治晕动时恶心呕吐,也可用于防治放射病、术后呕吐、药源性恶心和呕吐。美尼尔病和其他迷路内耳眩晕疾患所致恶心和眩晕的对症治疗 |
健脾温中,散寒止泻。适用于小儿泄泻,腹痛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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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当开始出现恶心、呕吐、眩晕等症状时含服。每日3~6次。成人每次1~2片,每日不超过12片。7~12岁儿童每次半片,每日不超过6片。 |
外用。贴于脐部,一次1贴,24小时换药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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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成份及其它乙醇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皮疹、瘙痒、红斑、过敏反应、皮肤红肿、局部肿胀、皮炎、斑丘疹、水泡疹等,有皮肤溃疡个案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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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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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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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防治晕动病,适用于防治晕动时恶心呕吐,也可用于防治放射病、术后呕吐、药源性恶心和呕吐。美尼尔病和其他迷路内耳眩晕疾患所致恶心和眩晕的对症治疗 |
健脾温中,散寒止泻。适用于小儿泄泻,腹痛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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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常见的有:滞呆、思睡、注意力不集中、疲乏、头晕、头昏,也可有恶心、呕吐、食欲不振。2.少见的有:幻觉、幻想、夜间视力下降、实体视觉降低、出现锥体外系症状或皮疹。3.逾量的表现有呕吐、眩晕、惊厥、青紫、昏迷甚至呼吸衰竭。中毒量时可出现类似阿托品中毒样的严重谵妄,并伴有锥体外系症状,可用氯氮卓(利眠宁)和输液作对症治疗。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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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属于强效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库欣综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2、大面积使用不能超过2周;治疗顽固、斑块状银屑病,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的5%~10%,可以连续应用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3、不能应用于面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折皱部位,因为即便短期应用也可造成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等不良反应。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同时使用后,感染的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5、不可用于眼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用药期间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感染性腹泻,如肠炎、痢疾等,或出现发热、烦闹、泻下急迫、大便次数明显增多等症状,应去医院就诊。5.器质性疾病所致腹泻,如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等,应去医院就诊。6.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用药后如出现皮疹、瘙痒等情况,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8.用药2~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