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跌打外伤、伤筋折骨、手足瘀搐、皮破肉裂、汤火电伤、各种气痛、紫黑瘀肿、瘀血冲心、各部气门、旧患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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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大黄(醋制)、刘寄奴、红花、当归、香附(制)、莪术(醋制)、青皮、枳实(炒)、川芎、降香、赤芍、槟榔、自然铜(煅)、延胡索(制)、牛膝、桃仁、苏木、土鳖虫(酒润)、威灵仙、三棱 |
本品主要成份为草乌甲素。化学名称为:(1α,6α,14α,16α)-四氢-8,13,14-三醇-20-乙基-1,2,16-三甲氧基-4-甲氧甲基-8-乙醇氧基-14-(4-对甲氧基苯甲酯)-乌头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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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仁丰药业有限公司 |
云南昊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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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6020850 |
国药准字H20057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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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跌打外伤、伤筋折骨、手足瘀搐、皮破肉裂、汤火电伤、各种气痛、紫黑瘀肿、瘀血冲心、各部气门、旧患复发。 |
用于风湿性及类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肩周炎、四肢扭伤、挫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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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一片,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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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腹泻、皮疹、头痛、头晕、过敏反应等。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并注意观察身体反应。 |
极少数病人用药后可出现短暂性轻度心慌、恶心、唇舌发麻及心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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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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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跌打外伤、伤筋折骨、手足瘀搐、皮破肉裂、汤火电伤、各种气痛、紫黑瘀肿、瘀血冲心、各部气门、旧患复发。 |
用于风湿性及类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肩周炎、四肢扭伤、挫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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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药理本品具有较强的镇痛及明显的抗炎作用,本品的镇痛作用是中枢性的,并与脑内5-羟色胺水平密切联系,起效时间比吗啡慢,但维持时间长,无成瘾性;其抗炎作用不通过肾上腺体系,而与抑制PG水平有关;本品有解热和局部麻醉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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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腹泻、皮疹、头痛、头晕、过敏反应等。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并注意观察身体反应。 |
1.两次用药间隔时间不宜少于6小时。2.出现不良反应时,可静脉注射高渗葡萄糖加维生素C,也可注射阿托品,并应减量或停用;反应极重者,可按乌头中毒处理,并停药。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