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外感病,邪犯少阳证,症见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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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黄芩、半夏(姜制)、党参、生姜、甘草、大枣。 |
葡萄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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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 |
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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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775 |
国药准字H45021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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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外感病,邪犯少阳证,症见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 |
用于维生素缺乏症患者的营养及能量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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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8~16克,一日3次,温开水冲服或与食物调和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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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大剂量服用可出现烦躁、疲倦以及食欲缺乏等。偶见皮肤潮红、瘙痒。尿液可能呈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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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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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外感病,邪犯少阳证,症见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 |
用于维生素缺乏症患者的营养及能量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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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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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