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脑卒中、老年性痴呆、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颅脑损伤、脊髓损伤及其它原因引起的中枢神经损伤。用于治疗创伤性周围神经损伤、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压迫性神经病变等周围神经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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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系由健康家兔肌肉提取物和牛脑神经节苷脂提取物混合制成的无菌水溶液。其主要组分为多肽、多种神经节苷脂、游离氨基酸、核酸等。每1ml含多肽3.2mg、神经节苷脂(以脂结合唾液酸计)50μg、游离氨基酸1.65mg、总氮0.925mg、核酸0.3mg。辅料:注射用水。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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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旭东海普药业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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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0895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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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脑卒中、老年性痴呆、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颅脑损伤、脊髓损伤及其它原因引起的中枢神经损伤。用于治疗创伤性周围神经损伤、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压迫性神经病变等周围神经损伤。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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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患者:肌内注射,一次2-4ml,一日2次,或遵医嘱。静脉滴注,一次5—20ml,加入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250ml中缓慢滴注,一日1次,两周为一疗程。或遵医嘱。儿童患者:肌内注射,儿童按体重一次0.04-0.08ml/kg,一日2次,或遵医嘱。静脉滴注,儿童按体重一次0.1-0.4mg/kg,加入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250ml中缓慢滴注,一日1次,两周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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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神经节苷脂累积病(如家族性黑蒙性痴呆)患者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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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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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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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脑卒中、老年性痴呆、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颅脑损伤、脊髓损伤及其它原因引起的中枢神经损伤。用于治疗创伤性周围神经损伤、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压迫性神经病变等周围神经损伤。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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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有个别患者静点3—4小时出现发冷、体温略有升高、头晕、烦躁;个别病例可引起过敏性皮疹,调慢滴速或停药后症状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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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