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伴有支气管痉挛的病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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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硫酸沙丁胺醇。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呋辛酯。其化学名称:(6R,7R)-7-[2-呋喃基(甲氧亚氨基)乙酰氨基]-3-氨基甲酰氧甲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1-乙酰氧基乙酯。分子式:C20H22N4O10S分子量:51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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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旭东海普药业有限公司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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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1377 |
国药准字H20010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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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伴有支气管痉挛的病症。 |
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下列感染:下呼吸道感染:如急性和慢性支气管炎及肺炎。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副鼻窦炎、扁桃体炎和咽炎。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如疖、脓疱病。淋病:急性淋球菌性尿道炎和子宫颈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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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1-2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对轻度、中度下呼吸道感染(或一般性感染),每次0.25g(2片),每日2次。严重下呼吸道感染,每次0.5g(4片),每日2次。单纯性尿道感染每次0.125g(1片),每日2次;单纯性淋病每次1g(8片),每天2次。肾盂肾炎,推荐剂量为每次0.25g(2片),每日2次。儿童:一般每次0.125g(1片)至0.25g(2片),每天2次。两岁以上患有中耳炎的儿童,每次0.25g(2片),每日2次[每天不可超过0.5g(4片)]。本品一般7天一疗程。最好餐后服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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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主要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和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偶有头痛,一般是轻度和短暂的。与其它广谱抗生素类相同,可引起伪膜性肠炎。罕有过敏反应。曾有嗜酸性白细胞增多及短暂的肝酶水平升高。此外,使用头孢菌素会产生阳性抗球蛋白反应,从而干扰血液的交叉配合测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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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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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动物试验中未发现对胎儿的有害证据,但在人类研究中缺乏足够的资料,因此仅在有明确指征时,孕妇方可慎用本品。2.本品可经乳汁排出,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或暂停哺乳。儿童用药:见【用法用量】老年用药:老年(平均年龄84岁)患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1/2β)可延长至约3.5小时,因此应在医生指导下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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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缓解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伴有支气管痉挛的病症。 |
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下列感染:下呼吸道感染:如急性和慢性支气管炎及肺炎。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副鼻窦炎、扁桃体炎和咽炎。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如疖、脓疱病。淋病:急性淋球菌性尿道炎和子宫颈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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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常见肌肉震颤,亦可见恶心、心率加快或心律失常。偶见有头晕、头昏、头痛、目眩、口舌发干、心烦、高血压、失眠、呕吐、颜面潮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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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有支气管扩张作用,作用持续时间约4小时,不能过量使用,哮喘症状持续不能缓解者要及时找医师诊治。2.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3.高血压,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心血管功能不全,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慎用。4.久用本品易产生耐受性,使药效降低。此时患者对肾上腺素等扩张支气管作用的药物也同样产生耐受性,使支气管痉挛不易缓解,哮喘加重。5.对本品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6.一般应用3日后症状仍不见缓解,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医师诊治、处方后并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对青霉素类有过敏反应的患者应慎用。 2.使用期间或停药后如发生严重腹泻,要警惕是否出现伪膜性肠炎。 3.使用本品治疗的病人,建议使用葡萄糖氧化法或己糖活化法来测定血糖。本品不会干扰肌氨酸酐的碱性苦味酸盐鉴定法。 4.因本品不宜压碎后使用,应整片吞服,因此不适合年幼儿童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