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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苏丸

梅苏丸

非处方药 非医保

河南信心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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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清热解暑,生津止渴。用于中暑风热,头昏目眩,口干舌燥,津液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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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苏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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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梅苏丸
梅苏丸
养正合剂
养正合剂
主要成分

乌梅肉、紫苏叶、薄荷叶、葛根、檀香、豆蔻、柿霜。

红参、黄芪、枸杞子、女贞子(酒蒸)、猪苓、茯苓。

生产企业

河南信心药业有限公司

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1021888

国药准字Z1097004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暑,生津止渴。用于中暑风热,头昏目眩,口干舌燥,津液不足。

益气健脾,滋养肝肾。用于肿瘤患者化疗后引起的气阴两虚,症见神疲乏力,少气懒言,五心烦热,口干咽燥等症及白细胞减少。

用法用量

含化,一次30克,一日2~3次。

口服,一次20ml,一日3次。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清热解暑,生津止渴。用于中暑风热,头昏目眩,口干舌燥,津液不足。

益气健脾,滋养肝肾。用于肿瘤患者化疗后引起的气阴两虚,症见神疲乏力,少气懒言,五心烦热,口干咽燥等症及白细胞减少。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本品对小鼠肉瘤180,艾氏腹水癌,肝癌等实体瘤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对化疗药所致的白细胞下降和部分细胞免疫指标的下降有一定的改善作用。

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2.孕妇慎用。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应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幼儿、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缓解,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 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4. 避免与其他药物同时服用,以免发生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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