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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苏丸

梅苏丸

非处方药 非医保

河南信心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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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清热解暑,生津止渴。用于中暑风热,头昏目眩,口干舌燥,津液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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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苏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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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梅苏丸
梅苏丸
栀子金花丸
栀子金花丸
主要成分

乌梅肉、紫苏叶、薄荷叶、葛根、檀香、豆蔻、柿霜。

栀子、黄连、黄芩、黄柏、大黄、金银花、知母、天花粉。

生产企业

河南信心药业有限公司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1021888

国药准字Z4402156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暑,生津止渴。用于中暑风热,头昏目眩,口干舌燥,津液不足。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吐血衄血,大便秘结。

用法用量

含化,一次30克,一日2~3次。

口服。一次9g,一日1次。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清热解暑,生津止渴。用于中暑风热,头昏目眩,口干舌燥,津液不足。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吐血衄血,大便秘结。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2.孕妇慎用。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应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幼儿、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缓解,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不宜与含川乌、草乌的药物同用;4.脾胃虚寒者慎用;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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