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祛风除湿,活血通络,利水消肿。 用于风湿与类风湿性关节炎属风寒湿痹证者,症见肌肉酸痛,关节肿胀,疼痛,屈伸不利,僵硬、肢体麻木;类风湿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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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青藤碱。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化学名称为:N-[4-硝基-2-苯氧苯基]甲磺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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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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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278 |
国药准字H19991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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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祛风除湿,活血通络,利水消肿。 用于风湿与类风湿性关节炎属风寒湿痹证者,症见肌肉酸痛,关节肿胀,疼痛,屈伸不利,僵硬、肢体麻木;类风湿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见上述证候者。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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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一次1-4片,一日3次;三个月为一疗程。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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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皮肤潮红、灼热、瘙痒、皮疹;偶见胃肠不适、恶心、食欲减退、头昏、头痛、多汗;少数患者发生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 |
主要有胃灼热、胃痛及胃肠道障碍,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用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出现上述症状,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胃肠出血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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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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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实验证实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尚未证实本品是否通过母乳排泄,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儿童用药: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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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祛风除湿,活血通络,利水消肿。 用于风湿与类风湿性关节炎属风寒湿痹证者,症见肌肉酸痛,关节肿胀,疼痛,屈伸不利,僵硬、肢体麻木;类风湿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见上述证候者。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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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本品可减轻佐剂性关节炎大鼠继发性足跖肿胀和全身继发性病变,抑制角叉菜胶所致大鼠足跖肿胀(急性)、琼脂性大鼠肉芽肿(亚急性)和5-HT所致大鼠皮肤通透性增加;可使C-BSA(阳离子化牛血清白蛋白)所致膜性肾小球肾炎模型家兔的尿蛋白含量降低,肾小球病变减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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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如出现皮疹或发生白细胞减少等副作用时,应立即停药。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4.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5.避免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同时使用;6.定期监测肝肾功能;7.出现胃肠道不适时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