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1.缓解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痛风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关节炎的关节肿痛症状;2.治疗非关节性的各种软组织风湿性疼痛,如肩痛、腱鞘炎、滑囊炎、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等;3.急性的轻、中度疼痛如:手术后、创伤后、劳损后、痛经、牙痛、头痛等;4.对成 人和儿童的发热有解热作用。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钠。 |
洛索洛芬钠。 |
|
生产企业 |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卫材(辽宁)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989 |
国药准字H2004192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1.缓解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痛风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关节炎的关节肿痛症状;2.治疗非关节性的各种软组织风湿性疼痛,如肩痛、腱鞘炎、滑囊炎、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等;3.急性的轻、中度疼痛如:手术后、创伤后、劳损后、痛经、牙痛、头痛等;4.对成 人和儿童的发热有解热作用。 |
类风湿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腰痛,肩周炎,颈肩腕综合症等症。 |
|
用法用量 |
口服:1.作为常规剂量,最初每日剂量100mg~150ng(4~6片)。对轻度病... |
饭后口服。慢性炎症疼痛:成人每次60mg(1片),每日三次;急性炎症疼痛:顿服6... |
|
副作用 |
1.胃肠反应:为最常见的不良反应,约见于10%服药者,主要为胃不适、烧灼感、返酸、纳差、恶心等,停药或对症处理即可消失。其中少数可出现溃疡、出血、穿孔; 2.神经系统表现有头痛、眩晕、嗜睡、兴奋等; 3.引起浮肿、少尿,电解质紊乱等不良反应,轻者停药并相应治疗后可消失; 4.其他少见的有血清转氨酶一过性升高,极个别出现黄疸、皮疹、心律不齐、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停药后均可恢复。 |
洛索洛芬钠是一前体药物,在吸收入血前对胃肠道无刺激,也没有明显治疗作用,只有吸收入血后转化成活性代谢物才发挥作用,因此,对胃肠道无明显刺激作用,耐受性好,副作用低。消化系统不适较多见如腹痛、胃部不适、恶心、呕吐、食欲不振、便秘、烧心等,有时会出现皮疹、瘙痒、水肿、困倦、头痛、心悸等,偶见休克、急性肾功能不全、肾病综合症、间质性肺炎以及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以及AST、ALT、ALP升高等。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动物试验对胎鼠有毒性,但不致畸。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 儿童用药:请参考用法用量和禁忌。 老年用药:本品可能诱导或加重老年人胃肠道出血、溃疡和穿孔。服用利尿剂或有细胞外液丢失的老年患者慎用。 |
|
|
成分 |
用于:1.缓解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痛风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关节炎的关节肿痛症状;2.治疗非关节性的各种软组织风湿性疼痛,如肩痛、腱鞘炎、滑囊炎、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等;3.急性的轻、中度疼痛如:手术后、创伤后、劳损后、痛经、牙痛、头痛等;4.对成 人和儿童的发热有解热作用。 |
类风湿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腰痛,肩周炎,颈肩腕综合症等症。 |
|
药理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洛索洛芬钠为前体药物,经消化道吸收后在体内转化为活性代谢物,其活性代谢物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而发挥镇痛、抗炎及解热作用。毒理研究生殖毒性:当大鼠给予洛索洛芬钠剂量为8MG/KG时,出现黄体数、植入着床数减少,死胎率增加,胎儿死亡率增加,体重减少及发育轻微延缓。洛索洛芬钠可致大鼠分娩延迟并可通过其乳汁分泌。 |
|
注意事项 |
详见说明书。 |
1.要注意用消炎镇痛药治疗是对症治疗。2.慢性疾病,手术后及外伤时应避免同一种药物长期使用。3.如长期用药,要定期进行尿液、血液学及肝、肾功能等临床检查,如发现异常应采取减量、停药等适量措施。4.应用于因感染而引起的炎症时,要合用适当的抗菌药物,并仔细观察,慎重给药。5.避免与其它消炎镇痛药同用。6.有消化性溃疡既往史,心、肝、肾功能障碍及既往史,血液学异常及既往史,支气管喘息、过敏症既往史及高龄患者慎用。 |